:“不拍卖也行,关键是公司要支付贷款的本息。至于还多少,可以商量吗!对不对?”
的士司机们一听,银行好像不一定是要坚决卖车,气也消了不少。
后来,在三人的耐心劝说之下,的士司机是走了,但是,张一维却被王显耀留下了下来。
这时,银行的三人纷纷谴责深圳建华公司策划了整个事件,提醒他要对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张一维走后,夏天对王显耀建议说:“应该立即写一个报告给总行,看总行的意见要不要由市有关部门协调行动,以避免更严重的事态发生。”
王显耀、陈作业认为应该报告。随即挂通了市民银行保卫处的电话,总行也觉得事情可能会发展得不可收拾,要求马上书面上报。后来,总行又来了一个电话:“为了节省时间,报告直接呈报市政府,抄报总行。”
这次,王显耀亲自捉刀,写道:
市民银行湖贝支行文件
(特急)
紧急报告
市政府:
深圳建华公司及其下属七个公司(分别为麦拉通讯公司、振华覆铜板公司、中华彩印公司、陇海麻棉公司、芙蓉食品公司、中安小汽车公司、国华小汽车公司),于1994年9月至1995年3月以国华小汽车公司自有的170多块营运车牌作抵押,向我行贷款多笔共计4125万元。并于1996年3月全部逾期未还,目前欠息1338万元。在此期间,我行对上述公司多次催收,但均无效果。故此,我行于1996年9月对其实施依法清收。
1996年9月,法院对此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分期偿还。
目前时限已过,因对方没有履行协议,法院依据协议条款。决定于1997年3月5日拍卖抵押物。至此,深圳建华公司仍无还款行动。相反,于今天上午,由国华小汽车公司的总经理张一维带领十多名的士司机,到我行行长室无礼取闹。有的说:“我们已将押金交给出租车公司,你们拍卖车牌,打了我们的饭碗。我们就到你行来坐、来吃饭,我们还要到市政府去静坐。”有的还说:“我本人是坐过六年牢的,如果银行拍卖车牌,我不会让你们行长好过!”等等。这严重影响了我行正常工作秩序。鉴于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特将情况报告政府,请指示。
市民银行湖贝支行(印)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王显耀写完,迅速叫韩小妞打印,以支行的正式文件编文号上报。
上午临下班前,王显耀将打印好的文件要了四份。开着车到了总行,向领导汇报去了。下午。他将文件直接送到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总值班室负责人看到“特急”两个字。马上看完文件内容,随即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处理表》上填上了相关内容,然后在“拟办意见”栏中写道:
此件建议转市人民银行、公安局研处。妥否,请秘书长批示。
总值班室,李生。2/27
王显耀看到总值班室已经办了文,没有自己什么事了。便客气地说了声:“谢谢!”离开了市政府。
在下午下班前,市政府秘书长已经对该报告作了如下批示:
请深圳建华公司做好工作,不要扩大事态;公安局注意动向,及时采取措施。
胡闹不成的深圳建华公司被市政府打过招呼后重新回到了协调的轨道上来。
二十八日下午。国华小汽车公司的张一维又一次来到湖贝支行,送来了四份还款计划书,而深圳建华公司的法人代表、总裁李一剑和总经理吴维维一起,则于上午到了市民银行总行,与总行领导协调去了。
三天后,在深圳建华公司里以协调各种关系见长,自称在男女关系问题上想法比较超前,声称:“要喝酸奶到外面买一瓶喝了就算了,何必在家里养一头奶牛”的总经理吴维维,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