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兄, 还有最后一天。”戚施紧紧箍住迟槿, “还有最后一天, 再给我一天时间。”
迟槿沉默许久, 才道:“你可知, 若要破解此境, 须得……”
戚施松开了他,并不说话,仍是望着迟槿,脸上犹带着笑,一双眼却是沉沉的, 见不到底。
“我知道的,师兄。”他说:“我知道的。”
迟槿便住了口, 道:“那便随你吧。”
他的角度,戚施头上那之金步摇微有些斜。他便将那支金步摇摘下来,摆正后重新插到了戚施发间。
“我曾想过,若是将来娶了妻,定要亲手给她梳头, 盘发,最后在为她别上一支挂着流苏的金步摇。”
除却外,前女友还酷爱汉服,最喜欢的便是穿着汉服去公园拍写真。期初迟槿是作为摄影师去的。但前女友嫌他用手机拍出来的效果不好, 便只叫他在一旁看, 转而去请专业的摄影师为自己拍摄。他为此特意瞒着她, 偷偷买了一部莱卡相机, 从最初的摄影小白慢慢摸索,到了后来,拍出的相片竟比某些拍摄写真集的店铺还要好了。等他兴冲冲的拿着相机想要亲自为她拍照时,得来的却是她说要分手的消息。
消息一经传开,所有的人都吃惊了。所有的人,包括迟槿自己,都认为,他与前女友迟早要步入婚姻殿堂的。他们高中入学时便是同校,高三时便瞒着所有人走在了一起,然后是大学,再到两人步入社会。他们交往了七年,整整七年。原以为两人之间会有所谓的七年之痒,却到底是分开了。
前女友分手时,提及原因,初时只有一句:“我找到了比你更好看的人。”后来,分手半年后两人偶遇,她挽着新男友的手腕,用迟槿从未看到过的笑容笑着与他擦肩而过,甚至不曾注意到他的时候,他才明白,她之所以说分手,不过是因为不爱了。
将思绪收回,迟槿弹了弹那只金步摇,笑了开来,“虽此处不过幻境,但怎么也没想到有朝一日,戴着金步摇和我成亲的,会是你。”更没想到,他曾以为永远也不会忘记的人,此刻竟连笑容都有些模糊了,反倒是眼前戚施这施了淡妆的脸越加真实起来。
“师兄也曾想过要娶妻么?我以为师兄会是……” 戚施歪头想了想,“会是那种两耳不闻窗外事,只知道修炼的世外高人。”
迟槿忍不住捏了捏他白净的脸。触感比想象的还要滑软,让他有些爱不释手,便又捏了捏,“你将我想的太好了。我不过一活在俗世里的凡夫俗子罢了,自然也会想些风流事。”
他将地上的新郎服拾起来,弹去灰尘,穿在身上,便对戚施道:“左右不过幻境,荒唐一回又如何?”说罢,推开了紧闭的房门。门外阳光倾泻而入,他在阳光里回头,向戚施伸出了一只手,“走罢。”
两人在媒人引领下,向着首位的女人敬了茶,拜了天地,应付了一众虚假宾客。等忙完一切再回房时,天已黑透了。
“我娘亲的心愿,便是我这一生幸福安康。那晚我发现她时,她满脸全是自责。她已经成了鬼,再不可能哭出来。可那一晚,她表情却是比哭还难看。”脱下喜服的戚施躺在房顶,望着头顶虚幻的天空,“我却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戚施的娘亲并不受宠,生下戚施没多久便因大出血死了,死后被人用草席草草一卷,连墓碑都没立,直接扔在乱葬岗了事。十多年来,尸首早已寻不到了。曾经伺候过她的下人也是走的走死的死散的散,到现在竟没一个人还记得戚府曾经有过这么一个生了个丑八怪的姨娘。他那称不上父亲的生父多年来流连花街柳巷,更不可能记得他母亲的名字。至于他母亲自己,死后满脑子只有那她甚至来不及看上一眼的孩子,时间久了,思念便成了执念,到最后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
“我就想陪陪她,多陪陪她。”戚施笑,眼中却含着水光,“我不知道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