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凉风习习, 街道冷清,银白月色掠过窗帘,为地板镀了一层柔光。
傅施阅靠着床头, 双手拿一本书, 林斐洗完澡,单穿着宽大衬衫, 从被窝下面, 像条水灵灵的人鱼似的钻上来,被子盖在头顶,金黄色灯光下瞳孔色泽浅淡,“看我,别看书。”
沐浴后潮湿的肌肤贴着傅施阅,他不急不躁地偏过头, 瞥眼白的发光的大腿, “你睡衣呢?”
林斐削尖的下颚搁到书本正中间,理不直气也壮, “我喜欢穿你的衣服,你不喜欢?”
傅施阅单手捧着书, 端着他的下颚, 另只手将他头顶被子剥下去,“喜欢, 但你不穿最好。”
林斐故作沉稳地眯起眼, “傅叔叔, 我以前觉得你是个正人君子, 才发现我看错人了,你太色了。”
“食色性也。”傅施阅坦然承认。
林斐合上他手里的书,扔在床头桌, 下颚更进一步,垫在他胸口,“叔叔说的轻松,我的腰现在还被方向盘咯的疼。”
傅施阅手掌搭在他后腰,隔着衬衣触碰到温热细腻,“这里痛?”
林斐乖乖“嗯”一声,轻声补充,“那个地方也痛。”
傅施阅轻缓地摁着他的腰,声音蕴着狭促地笑,,“腰可以帮你摁,其他的爱莫能助。”
“你该庆幸我身体好,换其他人早被你折腾的进医院了。”林斐压着声音说。
乌漆漆眼里含着一点难以言喻的嗔怪,傅施阅很受用,轻轻掸了他的额头,“以后还敢皮吗?”
林斐脑袋一歪,靠在宽阔肩膀,双手环着他的手臂,“敢,我还有个惊喜留给你呢。”
“什么?”傅施阅好笑,怀里的小朋友像只爱黏人的猫。
“不告诉你。”林斐神神秘秘,扯着被子给自己盖上,拿他的胳膊当枕头,“我睡了,别碰我。”
惊喜说出来就不是惊喜了,毕竟傅施阅可是说过,要纹身就打断他的腿,林斐太期待傅施阅看见纹身的表情了。
第二天林斐下学回来,工作繁忙的傅施阅已经回国,两人主要联系方式变成微信和电话,林斐忙起来,顾不上想叔叔,应付学业和社交关系是很费心神的。
贺言宁说的反应能力和智商挂钩或许有几分道理,林斐是夏校最早完成所有课业的学生,等教授推荐信期间,他每天抱着笔记本去听大小的讲座和社团会议,这些活动并不枯燥,比如居然还有托尔金研究协会,花一整个下午讨论霍比特人的历史,又比如时间简史的书迷,议论时空旅行的可行性。
他最喜欢的是听讲座,那些平日里只在报纸上见到的人,像是好几位诺贝尔奖得主,又或是世界顶尖公司的掌权者,还有各国从政的名流,目不暇接,就像是一个万花筒一般的世界在眼前展开,这种被知识猛烈冲击的感觉很美妙。
拿到推荐信那天,林斐悄悄买了一张回国机票,没有告诉任何人,背着一个简单背包轻装回国。
久违的钱塘市风景更美了,林斐打辆车,直奔上回去过的纹身店,店铺在一个商业街二楼,门头很小,旁边都是美甲美睫的,一个大姐姐叼着烟坐在柜台,低头给自己涂指甲油。
听见门口风铃响动,抬起头,虽然很早见过林斐,还是免不了惊艳一下,她衔下烟,看向林斐白净干净的耳朵,耳钉闪着细碎的光,“又来打耳洞?”
“我纹身。”
林斐把身份证拍在柜台上。
姐姐看看身份证,又看看他,觉察出点不一样来,上回见林斐,还是身份证上的少年,是个半大孩子,稚气未脱,眉眼周正,那种校草级别的好看,眼前的男孩子却不一样了,容貌更精致,全身的气质焕然一新,意气风发的自信,有大家风范,如同脱胎换骨一般。
“你出道当明星了?”姐姐按耐不住八卦之魂。
林斐噗嗤笑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