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甚至都没人告诉他,他娘的名字。一问都说不知道。
齐晔想起这个,心中就一阵酸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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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信,齐晔去找江茉。
她也刚还完家里的书,又用图书证借了几本。
她一向爱看书,通过读书,可以了解各种各样的知识,见识到更广阔的世界。
江茉也不是从一开始就什么都会的,一切都是慢慢学习。
两人从图书馆出来,齐晔先去邮局,把信投寄后,又和江茉一块儿去采买年货。
镇上有的,自然待会可以回去再在镇上买,不然还得提着坐班车,挺麻烦的。
路过钟表行,江茉忽然拉住齐晔,“进去瞧瞧。”
“给你买块钟山表吧。”江茉饶有兴致地看着玻璃柜台里那一列的手表,在她的现代眼光看来,这些手表都很复有年代气息,早就不时兴这样大块笨重的手表了。
不过在目前的年代来说,却已经非常时髦。
齐晔一看价格,三十块!立马摇头,“我不要,给你买块女式的,在这边。”
钟表行的人瞧着他们俩,忍不住笑道:“二位还真是夫妻情深呐,不如就买两块,你们一人一块吧?”
现在还不流行“情侣手表”这说法,不然齐晔怕是要心动。
反正他现在是头摇成了拨浪鼓,“我用不着。”
三十块钱,他哪犯得着用这么贵的东西呀。
只有江茉戴着才有用。
江茉却直接从兜里掏出三十块钱,指着一块男式的钟山表,“就要这个,直接给他戴起来。”
“……”齐晔站在原地没动,紧抿着唇,手攥起来。
他力气大,钟表行的人想给他戴,根本掰不动他的手腕。
“这。”钟表行的人为难地看向江茉,“要不还是给您拿一块吧?”
“齐晔!”江茉生气中带一点儿委屈,刚跺了跺脚,齐晔就脸色微变,忙不迭伸出手,戴上手表。
生怕她不开心,闹脾气。
看到他乖乖听话,江茉又高兴了,也不生气了,轻哼一声道:“都要做生意的人了,哪能没有一点儿派头?你就要拿出点气势来,懂不懂?”
“嗯。”齐晔有点儿乖地应了声,摸摸脑袋,抬手时腕上的手表映着光,闪闪的,让他又有些不习惯。
他拧巴地扭了扭腕上的手表,再抬起头时,江茉已经走远。
齐晔大步追上去,抿紧唇角,止不住地开心。
媳妇儿对他可真好。
真是天下第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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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完手表,江茉又在县城里的裁缝成衣铺里,试了几身衣服。
她本来就身材苗条,腰身纤细,穿什么都好看,所以符合她审美,大小又合适的复古风衣服,她买了好几套。
顺便给齐晔也买了一身。
又把他整得手足无措,觉得自己不必穿新衣服,还不如给江茉多买一套,可江茉非要给他买。
于是离开裁缝铺时,他提着大包小包的衣服,看江茉的眼神再次感动得一塌糊涂。
除了这些,两人又买了些酒、水果罐头、蛋糕,都是到时候用来走亲串友的年货。
县城里到底比镇上的这些显得高档许多,还是塑料透明包装的,在这时候的人们眼里显得特别有档次。
拿去送礼,这都是最体面最时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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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城逛了一圈儿,该买的都买了。
齐晔也学会了看手表,他低头一看,“下午两点了,咱们去坐车吧。”
“好啊。”江茉瞄他一眼,瞧这没出息的大傻子正盯着他那腕上的手表偷着乐呢。
明明喜欢得很,就是不肯买,非要她生气,才肯接受。
这会儿又高兴得不行,明显戴上手表后他那脚步都神气扬扬了许多。
江茉觉得好笑,捏捏他,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