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唐霜,是唐季的堂妹,啊。”她眨眨眼,语调轻扬,“我是养女,准确说是养堂妹。”
说完她拉开另一把椅子,准备在唐季旁边坐下:“那么巧遇上,时小姐不介意多加我和裴总两副碗筷吧。”
她用的肯定句,却没想到时歌笑盈盈的,温和说:“介意。”
唐霜动作一滞,以为她听错了,拧眉看向时歌,见她一脸正经,不像开玩笑的模样,她第一次差点没维持住笑容:“时小姐说什么?”
时歌也学着她的模样,眨眨眼:“唐小姐应该不希望你堂哥的情敌和他同桌吃饭吧?裴先生,现在在追我呢。”
“噗!”裴恒之一口茶喷出来。
唐霜灵光一闪,诧异:“你是金针菇小姐?!”
裴恒之:“……”
他搁下杯子,深深看了时歌一眼:“抱歉,突然想起我还有事,先走了,你们慢用。”
等裴恒之离开,唐霜神色自若,又要坐下:“既然裴总走了,我可以坐下了吧。”
“不行。”时歌还是摇头,正经道,“我也不喜欢和情敌同桌吃饭呢。”
唐霜:“……”
唐霜喜欢唐季。
十年前,唐知礼领养她,带她回唐家主宅那天,她一眼看见樱花树下看书的少年,从此,一眼万年。
然而唐家要唐季和沈棠联姻。
那天唐氏年会,她喝醉拦住唐季告白,后来她想不起来发生什么,总之等她回神,她被唐季推了上来。
而唐季,她爱的男人,滚下楼倒在血泊里。
没想到,这件事唐季会告诉时歌。
看来他很在意时歌。
唐霜看着时歌:“那今天我也先告辞了。时小姐,希望你明白,有个词叫来日方长。”
“我知道。”时歌迎上她的目光,笑盈盈点头,“也希望唐小姐明白,还有个词叫痴心妄想。”
唐霜:“……”
她深吸口气,扭身就走。
因为裴恒之和唐霜的插曲,时歌他们这顿饭吃到了九点,出商场的时候,外面在飘着细雨。
助理去开车还没来,两人等在商场门口,时歌纠结了一会儿,打破沉默:“刚刚的事情,唐先生没生气吧?”
唐季:“什么事?”
“说我是你女朋友的事。”时歌接着说,“那个裴恒之一直缠着我,我觉得很烦,所以……”
“不生气。”唐季指腹摩挲着拐杖,“我也不希望唐霜总用那样的目光看我,我还要谢谢时小姐。”
时歌是真心觉得唐季说话好听了。
无论是点菜,还是现在,他的每句话都让她舒服。她往前几步,伸手出屋檐,细细的雨丝落在她的掌心,像绵软的砂糖,凉凉的,却甜丝丝的。
她收拢手掌,把那些甜握在掌心,回头,暖黄色的灯光在她眼角眉梢晕染开来,是从未有过的温柔。
“那我们要不要继续互惠互利?”
今天第二次,唐季笑了,在车停在两人面前时,他说:“成交。”
*
时歌是在第三天接到白南电话的。
她受寒发了高烧,全身滚烫,想都没想直接挂了电话,拉过棉被迷迷糊糊又睡着了。
这一觉一直睡到晚上八点,要不是急促敲门声响起,她还能继续睡。
她困难睁开眼,房间里一片漆黑,只偶尔有几丝月光从窗帘缝钻进来,她直起身,在床头柜摸索了一会儿,端起凉透的水咕噜灌了几口,干涩的喉咙舒服不少。
叮咚,叮咚。
门铃持续不断响着,她披着睡袍下床,走到玄关往猫眼看了眼,是安然。
“咳。”
她捂嘴咳了声,打开门,安然没注意她的脸色,低着头,心情很不好的样子:“时歌,我有点事问你。”
安然脸上,手臂有不少结痂的伤口,看来上次和沈棠战况很激烈,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