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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第五十六章(1 / 3)

第五十六章

第五十六次发现裂痕下的深渊

【霍准28岁生日后第四天, 下午三点, 禁外国会,郊区】

这是一片墓地。

这是一片灰暗的墓地。而行走在其中沉默的狙击手, 手中拿着的是整片墓地里唯一的色彩——一束烈焰似火的红玫瑰。

常风似乎已经对这里十分熟悉了,他甚至没有查看小道旁立着的标识牌,就自然地进入墓园区, 穿梭过一尊尊碑石, 绕开无数不知名的土丘——这里是禁外国会的贫民区墓地,所以土丘的数量远远超过墓碑。埋在这里的人,大多既没有立碑的金钱,也没有收殓后事的人。

当年霍准没有第一时间发飙, 是因为他觉得霍亚能拥有一件葬礼与长眠之地是一件很幸运的事。不像他自己, 常风, 还有那两个女人——禁外国会的孩子,没有拥有葬礼,安详下葬的权利。

哦,补充,是禁外国会的孤儿。

常风没花一会儿就找到了自己的目的地。那儿是一块很普通的石碑,平平无奇, 与墓园里其余的石碑并没有任何区别。非要说的话,就是显得格外干净些,四周的杂草都有清理过的痕迹, 碑前还放着鲜花。

常风走上前, 正要献上自己手中的玫瑰, 就怔住了。

石碑前方,是枯萎的玫瑰,与枯萎程度更甚的野百合。喇叭状的白色花瓣早已发黑蜷缩,变成了一团腐烂的垃圾。

只要不是老板分配的外勤任务,常风都会一直待在禁外国会驻守总部。而只要他待在禁外国会,就一定会坚持每天来这个地方送花,打扫,更换昨日枯萎的鲜花。如果他离开了禁外国会,就会给负责这块墓地的守墓人一些金钱,拜托他每天继续捎上一束红玫瑰,以及额外打扫一下这里——而前几天常风一结束在X市的后续任务就匆匆赶回,这是他回来后第一次拜访霍亚的坟墓。

红玫瑰的枯萎程度常风可以接受,应该是昨日才摆上的,但那团腐烂的野百合看上去起码在墓前堆了几个月。

“该死!那个见钱眼开的东西!”

很少发怒的狙击手难得爆了粗口,他咒骂着本应打扫整理墓地的守墓人,有点想冲过去打烂他的脑袋。常风无论何时都背着小提琴盒,这让他处理一些事情时总是简单粗暴——尽管他看上去沉默寡言高深莫测,但思维其实是一条直线。

“你是狙击手,又不是斗战胜佛。”一个女声道,“好久不见,常风,你应该先去总部报道。”

常风回头,就发现一个扎着双马尾辫的年轻姑娘站在那儿。她把头发染成了红色,眉眼明丽,扣着棒球帽,夹克衫,低胸小马甲,一条缀着金属链条的非主流短裤,两条笔直健美的大腿富有生机与活力,脚踩露趾罗马鞋。她是这片墓地里的一抹亮色,看上去下一秒就能蹦去迪厅嗨翻全场。如果脸上再涂点油彩,比出一个竖中指的手势,炫耀自己五颜六色的美甲——就更合适了。

怎么说呢,这个姑娘的气质,让你第一眼看到她时总以为对方正在蹦蹦跳跳,好比入冬前大家都在为储存食物忙碌,唯独她一只在树枝上左扭右扭求偶求打架的松鼠——尽管她可能好好的,端正的站在原地。

就两个字,“欠揍”。

大概这姑娘身上唯一不符自己气质的东西,就是手中那一大捧洁白的野百合。

常风见到她,眉宇间的皱纹放松了一些:“波雅,把花放下你就可以走了。”

波雅撇撇嘴,下意识就想吹一个泡泡出来。但她后知后觉的想起自己为了和温迪打赌,这段时间是不能在执行老板任务时吃泡泡糖的。

啧,真讨厌。

“赶人呐赶人呐?”最终她只是用语言发出回击,“我可是来执行任务的,怎么,你一个带小提琴盒吹拉弹唱的还欺负我一个没带电锯的无辜少女了?”

常风面无表情:“我是不会在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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