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
凌丽知道凌老爹精明,不好糊弄。
但既然话已出口就不能改口,不然更容易被怀疑了。
只能急中生智描补:“是啊,我去城里卖野猪肉的时候,看到有别的卖猎物的。我们闲着无聊就聊了会,他告诉我一些窍门,我再自己一琢磨,就打到这些猎物了。”
闲着无聊就聊了会?
去卖东西还会“闲着无聊”吗?
凌老爹还是感觉有点问题。
但他又没去过城里卖东西,具体的情况还真不清楚。
看女儿这么说,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吧。
唔,也是,别人看到小丽带这么一大只野猪去卖,肯定很稀奇,想问野猪是怎么打的。
聊着聊着,想套打大野兽的法子,就自己先贡献了打小猎物的法子以示诚意。
女儿聪明,回来一琢磨就真的办成了!
嗯,这女儿真是太能干了!
不愧是自己的种!
这凌老爹如此想着,也算彻底接受了这件事,并引以为豪。
翌日,他又给女儿开了介绍信进城,继续去卖野味了。
凌丽发现有个当生产队长的爹就是方便,开介绍信就跟玩儿似的。
虽然,这时候好像有没有介绍信也不是很有所谓了。
唔,当然更方便的是有空间。
她头天晚上打的野味可不只交给父母的那几只,还有很多别的,都藏在空间呢,就等到了城里再拿出来卖。
赶路的时候嫌手上的野鸡野兔重,干脆也把它们丢进空间,等着到时候在城里找个无人处再一起拿出来。
也算省了不少力气。
她这一次进城,要轻车熟路得多。
先去自己的房子里好好美了一番,一切收拾停当,再去把东西卖了。
为了防止目标过大,她都是一次卖一点,卖完就换地方,换个地方再从空间拿出一部分来卖,卖完再换地方……
如此这般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买卖方法,她在上个世界经营古董生意时就经常用,已经很熟悉了。
野味在城里还是稀罕的,卖得很快。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