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先生。”
这名温柔的先生在墙的那一边招了招手:“再来一次好吗,让我看看你那神奇的扫腿,让我看看你。”
原来他一直在看着。
林行韬没有力气,只有勉强踮起脚尖,握了下那只手。
温暖的感觉转瞬即逝,远处院长说:“尊贵的子爵先生与子爵夫人,你们来接孩子了……阿伦,他怎么可以这么失礼!哦,他就是我先前和您说过的那个红发男孩,还有一名棕发的孩子。”
“棕发?”子爵从喉咙里轻哼一声,“但那是个男孩,我和姐姐要的是女孩。”
“是女孩是女孩,她正在里面等着呢。”
脚步声逐渐往孤儿院的门那边去,林行韬跟着他们一同走。
直到被更深的墙阻挡,林行韬转身朝奥德蕾在的地方跑去。
奥德蕾和阿伦在同一个房间里接受面试,房间里不时传出子爵夫人满意的笑声。
“我很满意这个男孩,他有勇气、有爱心,又会说话。”
子爵却说:“我刚才看到另一个男孩,他也很有勇气和爱心。”
靠在门上,林行韬听到子爵的声音越来越近,几乎就在门后响起。
“假如对一个工人——比如你的父母说,割下自己的肉,贵族就会施舍钱财,那你觉得工人应该怎么做呢。”
林行韬举起手,仿佛自己手中有一把小刀,然后将它架在了前方。
与此同时,阿伦也做出了选择。
林行韬不知道他做了什么,但子爵似乎也满意了。
“就是他了,他懂得如何去选择。乖孩子,跟我回家吧。”
——跟我回家吧。
一种说不清的滋味悄然弥漫在林行韬的心头。
他说不出那是什么感觉,他只好把这种感觉归咎于他想家了。
啊,他想妈妈了。他怎么又是孤儿开局,有毒。
门打开,一家人的身影走出了。
他们没有注意到矮小的林行韬,奥德蕾在找他却忘了回头。林行韬对着他们的背影挥挥手。再见啦。
......
得知奥德蕾还有一个亲弟弟在孤儿院,子爵夫妇善心地捐了一大笔钱。
由此孤儿院多撑了一段时间,但还是关闭了。
林行韬以勉强能自力更生的年纪跨过孚日山脉,前往首都巴丽。
这段时间内,他生了重病,差点死去,以至于没有多余的心力改变现状。
这段时间内,阿伦和奥德蕾没有一个回来看过这个孤儿院。
他最终成了巴丽贫民窟的一个童工。
这个世界没有一点神秘力量,唯一的异常大概是工业发展非常迅速。林行韬每个月都要跟着同伴们去教堂祈祷,那什么天父教倒是哄着大家把辛苦积攒下的一点金钱全都交了出去——简直和那些廉价的流莺一样,只是流莺起码还提供了肉体。
林行韬长得不错,即便在煤矿中干活,皮肤依然白净得像贵族。
流莺们也多愿意逗他,她们拉起薄薄的丝袜,将它变成一层兜住零钱的布。
廉价的死裙晃呀晃的,在林行韬“你们别过来呀,我还是个孩子”的笑闹声中,晃过了几度春秋。
林行韬已经不能说是个孩子了,他是个少年了。
在工人中越来越出众的外貌使他受到了矿主越来越露骨的打量。
终于,在有一天,林行韬打磨完铁具,正在狭小的房间里擦拭身体时,矿主笑嘻嘻地走了进来。
猥琐的中年男人说:“你跟了我,我给你好多好吃的面包,你也不用去做那些重活。”
说完,他便伸出手,想要舔呀摸的。
林行韬拔出那把打磨得光亮的小刀,一下子扎进了他的脖子——反抗,这是他的选择。
矿主的脸上满是不可置信,他暴怒地发出遗言:“你们这群贱民都该死!我死了、你们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