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念头一闪而过,罗拉又问了小麦皮肤一遍:
“你是谁?”
“阿尔忒弥斯!”小麦皮肤咬着牙回答,“这是我的名字!我发誓我会……”
罗拉猛地拽了一下她的头发,将她扯到沙发上坐好。
侍应生端着套餐走到门前,轻轻地敲了一下门。
“进来。”那个让他印象深刻的女客人说。
他推开门走了进去,有点惊讶地看到包间内的景象。
桌面裂开了,被固定在地面上的沙发明显是被暴力挪开后又硬掰回来,摆成没发生过任何事的样子,两位女客人交叠坐在另一个小沙发上:高一点的坐在下面,矮一点那个的坐在她的腿上。
矮个子的手臂环绕在高个子的脖子上,似乎正抓着高个子的后脑。
她们头靠着头,正亲密地含着吸管喝同一杯饮料。
这对爱情鸟还真是迫不及待,侍应生有点惊讶地想。
要不要告诉她们,工具就在沙发垫下面的抽屉里呢……?
在经过谨慎的思考之后,侍应生还是决定不要多管闲事。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为了应对像这对爱情鸟一样拥有特殊喜好的情人,情侣包厢内的东西全都是特制的,轻易不会被损坏。
不过这里毕竟是哥谭,所以这些轻易不会被损坏的东西……其实损坏率还是居高不下,运气不好的时候平均每月一换。
好在愿意来这里约会吃饭的人通常也很大方,会慷慨地留下足额的小费。
他微笑着走上前来,面不改色地将餐盘放在开裂的桌面上,桌子抖了一下,早有准备的侍应生立刻抬起餐盘,动作简洁干练地把桌子一推、一转、一按,只听“咔嚓”一声轻响,爱心形的桌面就恢复了原状。
不过是小了一号的原状。
侍应生这才从从容容地将餐盘放下,恭恭敬敬地退出了房间。
罗拉:“……哥谭啊。我真是爱这座城市。”
不管发生什么事情,这个城市的人似乎都有一套完整和强韧的逻辑来面对。
而且只要事情没有落到他们的头上,他们就能镇定自若地假装不知道。
罗拉还记得她刚刚住进那个被她借住的空房的时候,第一天清扫房间的时候就碰到了她的邻居。
邻居是一对带着一双儿女的夫妻,女儿可能有五六岁,儿子才刚出生没多久。
开门倒垃圾的时候,罗拉撞见他们牵着女儿,抱着儿子出门散步,那对夫妻在看到她开门的一瞬间就僵硬了,心跳声响得像是在打鼓。
也难怪。
她那天才刚杀了酒吧里的人拎着一箱子钱走人,身上有血迹就不说了,光是血还勉强有别的解释,关键是她的门敞开着,那个密码箱就摆在鞋柜上,长了眼睛的人就能看到那一箱子现钞。
那对夫妻被吓惨了,妻子用力过猛之下把小儿子勒得哇哇大哭,她慌里慌张地哄着小儿子,又要强行冷静,又要顾及丈夫,还要拽着没注意到发生了什么的大女儿别往罗拉那边张望。
那个小女孩生得很可爱,她的眼睛是茶褐色的。
虽然西方人在儿童时期和成年以后的长相可以说是天差地别,眼睛的颜色也可能完全不同,比如小时候眼睛是茶褐色的,长大以后八成就会变成深褐色,但现在她年纪还小,茶褐色的眼睛又大又湿润,看起来还是极可爱的。
她一只手牵着妈妈的手,一只手含在口里,忽闪着眼睛往罗拉的头发上看。
罗拉朝她笑了一下,关上了门。
她当时还以为隔壁家一定会报警,没想到那对夫妻什么也没做,而且没几天时间,他们就习惯了罗拉的存在了。
只是不准小女孩去找罗拉。
——小孩子都是喜欢和大孩子玩的。
就那么几天时间,罗拉都听见对面屋里的小女孩吵着要去找隔壁的小姐姐玩好几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