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书一蹦三尺高,快活得就像一只出笼的小鸟,恨不能在云霄里连环打滚。
她当即乐滋滋地收拾行李,迫不及待滚去寄宿啦。
杏外和所有高中一样,高二到高三的暑假都有高考冲刺班。现在冲刺班已经开课了,任勤勤很怕自己功课落后太多,正式开学后被杏外的学霸们吊着打。
可偏偏就在去学校的前一晚,任勤勤闯了个祸。
*
那夜晚饭后,任勤勤去大屋里探访沈老先生,一来感谢他老人家照拂,二来辞行。
沈含章今日状态明显不如上一次。可他是老派的绅士,撑着病躯依旧风度翩翩。
他体内的癌细胞扩散速度极快,已向全身扩散。左边腮帮子下在短短几日内冒起一个包,里面就是肿瘤。
任勤勤今日才知道,沈老先生先前戴着假发。他的头早剃光了,开颅手术留下的巨大的疤痕犹如张牙舞爪的蜈蚣盘踞在他头上。
沈含章才六十不到,甚至算不得老,又是这么大一桩产业的掌舵人。普通人处在他这个位置,是绝对舍不得早死的。
可沈含章却是想得开。他详细咨询完了医生,便做出保守治疗的决定。
“宁可清醒地死,也不要稀里糊涂地活着。”这是沈含章对儿女说的话。
他将在英国念书的儿子招了回来,给他开强化补习班,倾囊相授。希望在自己走后,年轻的儿子能够撑起这个庞大的家族产业。
“不用谢我。”沈含章对任勤勤说,“人们总有爱才之心。你自己聪明上进,别人才乐意帮助你。如果自己是扶不上墙的烂泥,旁人踩你一脚还来不及。”
任勤勤乖乖听沈老先生教诲。并不是装样子,而是真的听进了心里。
她过去所处的那种环境,顶多只有学校老师会对她说几句鼓励的话。听沈含章这种级别的大人物训话,那是常人求都求不来的机遇。
“人贵自立。要做人,先要把自己立起来。”沈含章今日话有点多,对着个小姑娘唠叨了许久,估计也是觉得自己时日无多。
“人一旦立起来了,旁人也才不会小瞧了你。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沈家发家前,老太爷也只是个船员。你是女孩子,用不着建功立业那么辛苦,但也别浪费了你的聪明。”
从沈老先生那里出来,任勤勤情绪有点低落。
她近来对死亡感触颇深,对于她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沈含章暮气沉沉,如一支即将熄灭的烛火。任勤勤感觉到一种什么都不能做的乏力,只能眼睁睁看着。
夜幕中的宜园静悄悄的,任勤勤沿着庄园的小路遛弯。
宜园后门就是云梦湖,浅湾里还架了个小码头。萤火虫穿过铁门飞进来,在林中草尖上低沉沉地飞着。
任勤勤想起了徐志摩的《翡冷翠的一夜》。
还没来得及吟诗呢,一团影子自黑暗中蹿了出来,朝任勤勤扑去。
任勤勤吓出一身冷汗。那玩意儿倒是把毛茸茸的身子挤进了任勤勤的怀里,叭嗒叭嗒地舔她的脸。
“啊呀,谁家的狗?”
废话。宜园里养的,当然是沈家的狗。
狗是一头肥滚滚的边牧,黑白毛,个头并不大,显然还不是成犬。
都说边牧是狗中霍金,智商极高。可眼前这毛球看着智商挺堪忧的,对着个才见面的陌生人摇头摆尾掉哈喇子,一个劲往任勤勤身上爬。
要是对着贼也这样,那还了得?
任勤勤乐了,薅了薅狗头。
“乖乖,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之前几天没见着你?怎么,想跟我玩?”
小边牧叼来它的玩具——一根沉甸甸的木棍,满是牙印和口水。
“走,姐姐陪你玩两盘。”
任勤勤心情好了起来,带着小狗跑出了林子,将木棍远远丢了出去。
小边牧虽肥,但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