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往日媳妇儿最爱吃的红烧肉,挑了一坨看起来肥瘦相间,又糯又软的放到她碗里。
结婚七年,对于媳妇儿喜好的把握,顾天准自然不会出差错。
秦羽荞被顾天准哄着,好歹是又再吃了半碗饭,初来乍到,一切都得从头来过,“朝文和思语上学的事儿得抓紧办了啊,不然跟不上课了。”
“我刚跟徐主任打听了这事儿,到时候直接就能去入学,有个军区小学,里头都是军区干部的孩子在念书。还有,你看看家里还缺什么,到时候跟勤务兵说,军区有的可以找后勤部申领,没有的话咱们自己去外头买。”
“行。”
第二日,顾天准和秦羽荞带着孩子进了趟城,采买了不少东西,原来家里的大件家具没法带,二人重新买了衣柜,五斗柜,书桌...当天就给放进了屋里,原本空空荡荡的家里瞬间紧凑了不少。
搬来新家,一切还需要适应,然而顾天准立马投身到工作状态,去了军区,秦羽荞看着自己以前的四个兜军装和常年练舞的练功服,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又给叠得整整齐齐放进了衣柜深处。
衣柜门一关,就听到两个孩子的叫喊声,今儿说好了,要把楼下的小花园给打理打理。
“妈,快点儿快点儿,我们再不拔草,就该长老高了。”
“妈,你再不下来,顾思语就要把草揪完啦~”
这楼是之前一任团长家住的,前任团长因伤退伍离任全家搬走了,便空了些时间,小花园里的花花草草也没人打理,逐渐蔫了,成了一地杂草。
三人戴上手套,蹲在地上除草,吭哧吭哧,十分卖力。
“妈妈,我们也种花花好不好?”
“好啊,到时候咱们种一花园的花。”
“好!种漂亮的花花!”
秦羽荞把进屋去拿工具,让两个孩子也歇会儿,顾思语和顾朝文倒是没歇下,他们正干得起劲,还玩上了泥巴,将泥巴堆成各自形状。
“是顾团长家吗?”院门口传来一阵说话声,不多时,便出现了一个男一女,一大一小。
“是顾团长家。”顾思语立马站直身子,看向来人,是个漂亮的阿姨和一个看着比哥哥还大些的小哥哥。
“妈,有人来了。”顾朝文扭头朝屋里喊了一嗓子。
“哎呦,你们是顾团长的儿子和闺女吧?你们妈在屋里?”
秦羽荞听到顾朝文的喊声赶忙出来,见着院门口站着一个女同志,穿着一件鹅黄色风衣,披着一头卷发,模样姣好,旁边是个帅气的小男生,眉眼出众。
“同志,你好。”秦羽荞今天穿着一件天蓝色大衣,一头直发披散,只将两边两缕头发扣到背后,用个珍珠发夹夹着,倒是一派优雅,她伸出手跟人问好。
“你好,你就是顾团长的夫人吧?我是你们隔壁邻居,我叫刘秋雅,喏,就住那儿。”刘秋雅往旁边一栋小楼一指,接着道,“我男人是二团的团长,叫冯翰,跟你们家顾团长是老相识。”
秦羽荞一听是老相识,一下子同人亲近起来,况且以后还是邻居,忙把人邀进屋里坐坐,倒是刘秋雅的儿子被顾思语邀请,一块儿在花园里玩儿。
原来,现在南城军区第一集团军十三师二团团长冯翰是顾天准在79年战场上的战友,二人可算是并肩战斗,出生入死,虽说认识时间不长,却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谊。
......
顾天准同十三师师长汇报了工作,两人长谈了半个多小时,从过去的行军打仗谈到了军区未来的发展方向,直到师长办公室的门被人敲响,二团团长在门口喊了报告。
“进来。”师长让二团团长进屋,同顾天准介绍了一番,倒是没成想本应是头一回见面的两人,竟然是旧相识。
自从六年前下了战场,二人便再也没碰过面,这回竟然在南城军区重逢。
当天晚上,冯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