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虎去隔壁蹭电视看,没有被那恨死了他们家的周苗苗赶出来,这也颇让余岚讶异。
当事人秦小虎表示:“周苗苗觉得我长得好,再加上她自个一个人在家,怕鬼,就让我给一起看电视呗。她还给了我不少吃的呢!”
听着话时,秦明月更生气了。
直指秦小虎是个墙头草,是‘汉奸’!是可恶的反动分子。
得亏是在家里,现在也不搞那些虚头巴脑的举报事儿了,不然秦小虎这样的,怕是得被当成小孩子里的典型,抓去游街示众。
秦明山跟秦小虎说:“隔壁周家,如果没有他们当年的陷害,你可能就生在省城,住在宽敞的大房子里,不愁吃喝了。”
秦小虎刚升起对周家的不喜,余岚冷不丁插了一句嘴,说:“那他可能不叫秦小虎了,相貌会变,思维思想都会变。毕竟你不可能跟余岚结婚,生他的也不是余岚,他也不会从小生长在牛家坳,环境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思维,思想。”
秦明山无奈的看了一眼拆台能手余岚,说:“岚岚,你这样拆我台,做什么?”
余岚表示:“我在说实话。我认
为你不应该给他种下仇恨的种子。上一代的恩怨,跟他有什么关系。小孩也是独立的人,他的喜好,要根据他自己的判断,来决定,而不是由大人强加给他。”
这点秦明山也知道,他并非要强加仇恨给秦小虎,主要是只有这样才能让秦小虎远离周家。
周家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跟那边接触多了,秦小虎容易被带坏。
讲道理,跟秦小虎是说不通的,这小子眼里只有占便宜。
只有告诉他,周家破坏了他享受更好生活的可能,这样秦小虎才会讨厌周家,不与之来往。
只可惜被余岚拆台了。
秦明山小声跟余岚说明自己的想法,表明自己不是为了让秦小虎跟自己同仇敌忾。
余岚想了想,表示:“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方法用错了。”
“你应该让他撞一下南墙,痛了,他就会记住教训了。”
秦明山:“……”
真是简单粗暴,很有余岚的个性。
两人议论时,就是当着孩子的面说的,秦小虎听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连忙说:“我以后不去隔壁了,不去了。”
总觉得再去,他会摔跟头。
而他爹
妈,肯定会看着他摔跟头,然后问他痛不痛。
这太惨了,拥有敏锐的直觉的秦小虎,决定珍爱生命,远离周家。
余岚问:“你不是要看电视吗?为什么不去?”
电视确实很好看,尤其是纪录片,让他看到了好多新鲜东西,但再好看的东西,也比不上吃亏。
他,秦小虎,绝不吃亏!
秦小虎说:“不了不了,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别人家的电视再好看,也比不上咱们自家的。妈,咱家啥时候买电视啊?”
前几句还只是暗示,后面一句那就是明示了。
秦小虎两眼放光的看着余岚,一副求求了的表情。
余岚并不会因为秦小虎的求求而动容,但她本身确实有买电视机的想法。
电视,和报纸,是这个时代接触外界信息,了解时事政策的办法。
有电视,对于她来说,会方便很多。
不过电视也不是说买就买的,这个年代还是需要电视机票的。
余岚想到严得水厂长说过,有什么想要的票,确实可以跟酒厂财务那边说,那边会给弄到的。
只是余岚这人向来实诚,不做出点东西,就要东西,这不
符合她礼尚往来,等价交换的原则。
余岚稍作考虑,说:“等你们上学时,就买。”
等上学,只有十几二十天了,那时候酿的桑果酒,也好的差不多了。
不过,在那之前,可以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