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七点, 洛杉矶公立高中。
“早上好,康斯坦丁。”
“早,史密斯。”
校园正门前, 两个青年穿过人流汇合在一起, 两人一起走进教学楼中。
史密斯青年是一个金发蓝眼的帅哥, 他穿着一件红色球衣, 怀里抱着一颗篮球,笑得牙齿整齐雪白, 朝气蓬勃。而康斯坦丁青年则是一个黑发黑眸相貌俊美的年轻人, 黑T恤牛仔裤,他留着半长的头发,单手拎着书包,身后则背着一把贝斯。
“怎么不见亚尔?”史密斯左右张望了一下, 学校里谁不知道康斯坦丁和亚尔从来一起上学放学,就连社团活动都是两人一起。现在只看到康斯坦丁一个,史密斯差点怀疑人生。
康斯坦丁脸上的笑容淡了些许, 他抿了一下嘴唇, 冷静地道:“亚尔的哥哥找了过来,他们有些话要说。”
“哥哥?”史密斯一脸惊讶, “你们不是兄弟吗?”
“我和贝利并不是兄弟。”康斯坦丁硬邦邦地道,“我姓康斯坦丁,而他姓亚尔, 谢谢。”
“亲戚家的兄弟也是兄弟啊康斯坦丁,你们的关系那么好。”史密斯神情笃定,“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就像是我们一样, 约翰, 好兄弟!”
康斯坦丁:“……”
不知为何, 史密斯越是念叨brother,康斯坦丁心里就越不舒服。
他们明明每天都一起上学,但今早一出门,贝利亚看到站在外面的黑发男人就变了脸色,往日里连跟其他人握手都显吝啬的贝利亚直接给那个人一个拥抱。
那人叫什么来着?
哦,对了,路西。
呵,这个名字可真女气。
康斯坦丁挑剔的想道,但想起那个人的长相,康斯坦丁就有些泄气。
约翰·康斯坦丁作为一个风华正茂的十七岁高中生,学业优秀,爱好广泛,是学校乐队的贝斯手,洛杉矶公立高中当之无愧的风云人物之一。哪怕不提这些附加分,单是他这张分分钟混好莱坞无压力的英俊脸蛋,他已经赢在了起跑线上。
当然,贝利亚的优秀也是毋庸置疑的,反正康斯坦丁长这么大就没见过比贝利亚更好看的人,他还是学校乐队的键盘手。他们在乐队里配合默契,私下里,他更是唯一一个听过贝利亚唱歌的人。
他们从五岁起就住在一起,相依为命,感情深厚,不是兄弟胜似兄弟,但现在,有个男人冒出来,他还是贝利亚的亲兄弟……
严格地说,那个叫路西的男人在面部五官上跟贝利亚并没有相似的地方,唯一勉强称得上相似的地方大概就是那个路西长得同样出色,优雅矜贵还疏离的气质也有那么一点相似。
贝利亚有兄弟,亲、兄、弟!
康斯坦丁蓦地咬牙,心中的不痛快让他加快了脚步,直接将喋喋不休的史密斯甩在了身后。
“康斯坦丁,等等我!”
大大咧咧完全不知道自己踩爆了康斯坦丁雷点的史密斯追了过去。
两人全然没有发现别处有视线一直盯着他们,直到两人的身影消失在某间教室后才收起来,旋即是压低的讨论声。
“朱利安·史密斯,学校篮球队队长,连续三年帮助洛杉矶公立赢得全美高中篮球联盟冠军,运动健将,啦啦队那群女人迷死他了。不过,他已经有女朋友,可惜。约翰·康斯坦丁,学校摇滚乐队天狼的贝斯手,你有没有看过他弹贝斯的样子?天使,恶魔,什么都好,只要他能让我睡一次,减寿十年都干了!”
“格蕾丝!”
“拜托,克莱尔,做梦无罪,谢谢。我跟你说,约翰·康斯坦丁跟那群被阿曼达碧池迷成傻逼的男人不同,我从来没听说过哪个碧池得手了。我怀疑他还是个处男,还没有人攫取过他的嘴唇,他的身体……”
“格、蕾、丝!”
“OK,让我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