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不过说实话, 这里的神明大多数是任性又反复无常的, 即使哈迪斯的样子似乎真的死心放弃了,但只要对方还没离开,他就无法完全放下心, 就怕对方忽然反悔又把他扛到马车上。
弗洛瑞斯眼珠子乱转,接着就盯住哈迪斯胸前的衣料不动了, 呐呐道:“那么,哈迪斯陛下,您把我放在这儿就可以了, 我知道回去的路。”
所以您自己赶紧走吧,千万别回头啊。
一只手忽然捏住他的下巴,把他的脸抬了起来,哈迪斯的脸猝不及防地映入眼帘。
他看着眼前的少年,眼中是毫不掩饰的忧郁与落寞, 声音低缓得仿佛叹息, “弗洛瑞斯, 这一次我放了你,不是惧怕于你的威胁。而是……你早已拥有了支配我的权利。”
弗洛瑞斯还没来得及消化他话中的意思, 这位冥府之主已经跳上了马车,及腰的黑发与黑衣在风中划过一道弧度,头也不回地驾车没入了前方的地缝之中。
地面上的裂口随后立即合拢,再不见一丝裂缝痕迹。
在原地呆站了一会儿,弗洛瑞斯一个呼哨叫来一直跟在后面的神马。
结果打眼一看,这匹英俊帅气的马儿身上还挂着六只粉嫩嫩的兔子, 走近后,这些小家伙们一个接一个地跳到他身上,一只窝在他的头顶,两只伏在他的肩上,两只挂在他的手臂上,还有一只正抓着他的衣服下摆试图往上爬。
再如何不好的心情看到这些萌物后都会神奇地好转,弗洛瑞斯任由它们挂在身上,抓着神马的缰绳一跃而上,慢悠悠的溜达回去。
如今人类的信仰力对他早已没有多大用了,但对于纳西瑟斯还是用处极大的。
所以他自从拿到涅墨西斯的血液浇灌水仙后,就把水仙连同花盆一起藏到了他一处信仰力较为强盛的神庙中的神像里,以此让纳西瑟斯吸收信仰。
配以涅墨西斯的鲜血,如今水仙植株上结出的花苞离绽放之期已经不远了。
等到这个春天结束,纳西瑟斯大概也开花了,他和丢卡利翁的约定也到期了,到时候他先带纳西瑟斯回去看望克菲索斯,之后再仔细策划谋夺复仇神格的事情。
想到充满希望与光明的未来,他立即干劲十足,脸上扬起灿烂的笑容,一夹马腹在山林中痛快淋漓地驰骋起来。
这日,弗洛瑞斯正优哉游哉地躺在一棵大树下休憩,树下是丢卡利翁的长子赫楞,当初捧在手上红彤彤的小肉团如今已经长成了一个健壮的少年,正在有模有样地练习射箭。
在他有意隐藏下,树下的少年没有发现他。
这个他一手拯救的孩子其实并不认识他,不,或许是认识的,认识他神庙中的神像。
自从丢卡利翁建立城市成为国王后,他就减少了在他们面前出现的时间。
弗洛瑞斯很清楚对自己的位置定义,古早的西方野蛮而血腥,人类天生就有好斗的本能,人多了阶级也就分明了,继而就会出现纷争与不满,这是历史必然会有的过程,他不想掺和。
令他好奇的是,每当看到赫楞这个孩子,他总会产生一股微妙的感觉,总觉得这个孩子很特殊,却又看不出个所以然来,这种莫名的情绪让他有些好奇,因此有空的时候都会来暗暗观察一番。
他正考虑着要不要伪装成人类去结识一番赫楞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熟悉的呼唤——
“弗洛瑞斯?”
“弗洛瑞斯,你在哪儿?”
“弗洛瑞斯?”
震惊如海浪一般向他涌来,弗洛瑞斯蓦地坐起来,手一滑险些掉下树。
纳西!
是纳西瑟斯!
他也顾不得身下的大树因为自己的举动而忽然摇晃起来,落下的树叶引来赫楞困惑的目光,激动地向自己的神庙飞去。
飞奔进神庙,他拔剑就在自己神像光裸的左脚上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