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说了不要叫老子阿玛,叫哥,你怎么还时不时的叫了哥后又叫阿玛。
阿玛你个头啊,现在旗人不好混,要随大流叫爹。
不是,要叫哥。
老子是你亲哥。
季言之果断一巴掌糊到福哥儿的脑袋上,没好气的道:“放心好了,老头子让我带着跑路的钱财足够养活你到成年。”
福哥儿没被安慰到,却是惊恐极了:“养活到成年,那阿玛你的意思是,我成年了你就不管我了。”
季言之又是一巴掌糊到福哥儿的脑袋上:“都说要叫哥,你怎么还叫阿玛。”
这下福哥儿直接飙眼泪了:“这不习惯了吗。”
“这习惯不好,要改!”
季言之差点又想一巴掌糊到福哥儿的脑袋上。不过他及时的收手了,没继续把上个位面世界带来的不良习惯继续发扬光大。毕竟是弟弟啊,不能当成儿子一样教育。虽说弟弟总是喜欢嘴瓢叫他爸爸。
季言之牵着福哥儿回了家。
季言之带着当时才一岁大的福哥儿‘逃命’来到柳城后,便第一时间入驻了人口繁杂,但基本都是普通老百姓住的胡同小巷尾。一幢大概只有一进一的小四合院儿,面积不大,但住季言之和福哥儿这对年龄悬殊有点儿大的兄弟却是足够的。
“哎,言哥儿…”隔壁的老婶子出来倒水,看到刚回来的季言之就特别热情的打起了招呼:“最近码头上招工,听说抗沙袋的一天都能挣这个数…”
老婶子比了个五,又比了一个,继续说道:“一个月五块大洋啊。我家小子昨儿就去了,言哥儿要是想去的话,我让我家小子带你去。”
闻言季言之笑得极其儒雅:“多谢老婶子的好心了。不过我家还算薄有资产,不需要我为了养弟弟去做苦力。”
被季言之牵着的福哥儿也是忙点脑袋附和:“我哥读过书,就算是找工作也能当个受人尊敬的老师,才不需要去当什么苦力呢,。”
老婶子顿时拉下脸来了,她觉得自己一片好心,结果邻居不管大的还是小的都这么的不识相,导致老婶子心情顿时变得好差。
“有些人啊,就是自视甚高,也不看看自己有几斤几两重。学堂的老师,呸!”
老婶子不屑的哼了一声,随即端着木盆,进了自家的院子。她重重的把大门一关,力度大得连墙壁上的泥灰都落了一层。
“阿玛,老婶子生气了?”
季言之已经懒得去纠正自己不是爸爸,而是亲哥了。他牵着福哥儿进了家门,顺手就把木质的大门从里拴上。
“一会儿我去买菜。福哥儿,最近治安有点儿乱。你乖乖待在家里,不准在哥哥没在家的情况下随便出门知道吗。”
福哥儿乖巧的点头:“哥,我知道。我会乖乖留在家里练大字的。”
作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全能大佬,季言之一手字写得格外的漂亮有风骨。福哥儿自从记事起,就是季言之这位亲哥给启蒙的,所以总会下意识的临摹季言之的笔迹。可以说福哥儿即使年龄尚幼,但他一手字虽嫌稚嫩,却有了季言之的三分风骨。不过由于时代的不同,福哥儿是用钢笔练字的,而不是细狼毫笔练字。
福哥儿乖巧的趴在院子里的石桌子上,用新买的德制钢笔练字的时候,季言之便出了家门。
他的确是去买菜。
街头的小吃摊味道不错,但在季言之的眼中却是只能拿来当做早餐以及晚餐。中午的正餐还是要自己做。不说大鱼大肉,但至少米饭管够。
菜市场在另一条街上。
季言之从属于平民聚居地的胡同小巷走过去的话,大概需要穿过车水马龙的街面,步行二十来分钟左右。季言之没有像大妈一样挎竹篮子进菜市场的习惯。他喜欢买菜的时候将油盐酱醋以及米面一并买了,然后找个负责拉黄包车的苦力,将东西给他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