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甄士隐带着封氏还有两个丫头跟着镖局的人以一种破釜沉舟的姿态上了京城。
绯歌听说这件事情的时候, 脑子有一瞬间的短路, 怀疑自己听错了。
甄士隐没出家, 这一点绯歌不是没想过这种可能的。
但绯歌没想到甄士隐竟然会因她一封模棱两可,含糊其辞的信就带着人上京...弄得绯歌措手不及的同时,也有些感触。
当初她不过一点小毛病, 亲王爹就非让那个跳大神的在她屋里跳了三四天。
甄家夫妇明知希望渺茫,却不肯放弃任何希望。
想来天下父母泰半如此吧。
按绯歌最开始的计划,她原本只想接甄封氏一个人上京城。
她不方便经常出府, 还特意请了镖局的人帮忙租了一处小院准备安置她。
若封氏来了,便先安置在那里。若封氏不来, 暂时不买房的绯歌也可以在府外有个落脚地。
狡兔三窟嘛。
小院不大, 正房两间,左右各有一间不大的厢房,挨着院门处还有一间倒座房可以当柴房和灶房。
房前空地不算大,倒有一颗老树立于院中,不过夏日乘凉罢了。
难得的是院中自带一口甜水井, 用水很是方便。当初租房的时候, 便想着安全和住着方便,这一点绯歌在租房时便特意强调过。
如今甄家四人都被镖局送到绯歌提前租好的那个小院子, 而镖局也在等着绯歌付尾款。
这带一个人上京和带四个人上京城, 价钱可差太多了。
绯歌最近一直住在庄子上, 见准备的银子不够,便又跑了一趟当铺,当了两件元春和贾母赏她的精巧首饰。
她不是没想过去王家或是回贾家来个劫富济贫, 但她不敢呀。
她前脚拿了,后脚那些侍候的丫头小厮就得遭殃。
为了几两银子就连累无辜,这种事情就是多彩莲花也做不出来。
......
“你就是苏姑娘?”甄士隐年近六旬,倒也并不需要避讳什么。见绯歌上门来,直接与其相见。
绯歌记得书中说过甄士隐和林如海一样都是年过半百才养下一个闺女。此时一见甄士隐,发现他比自己想像的还要苍老。
再转头看向一旁殷殷期盼看着她的封氏,绯歌鼻头发酸,不禁心忖,这几年他们到底是怎么熬过下来的。
“我是苏绯歌。正是我请镖局的人捎的信。”
“那姑娘可知道我家英莲现在何处?”不等甄士隐说话,封氏便急慌慌的问道。
“我与英莲原是落在一个拐子手里,只几年前我病了一场,那拐子担心我熬不过去,便提前将我卖掉了。”绯歌想了想摇头,“我只知道那拐子会带着其他人一路南下,先找一僻静之所教养,过几年再卖出去。”
顿了顿,可能是面前这对老夫妻让绯歌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她咬了咬牙决定再说点什么,“数月前,先父托梦于我,说我大难缠身......”还是先人托梦这个理由不着边际也不怕被人怀疑。
毕竟梦这种东西,你没证据不是。
绯歌之父托梦说绯歌将有大难,并且还说了唯一可避祸的办法。为此还说了一些英莲的家事用以取信甄家。并言只要他们肯帮忙,她父亲愿意用他们家列祖列宗积下的阴德帮忙找到英莲。
“...拙夫妇尚不知姑娘身份,不知姑娘是?”绯歌的年纪在那里摆着呢,再加上绯歌说的一些事情还就只有甄士隐知道。
比如说某日遇到一对疯疯癫癫的僧道,再比如说资助贾雨村这种从不曾与外人说起过的小事。
虽然心中仍是疑虑丛丛,但哪个疼爱孩子的父母都宁愿相信那些会带给他们希望的事情。
哪怕那些消息,那些希望极为渺茫,也极为荒缪。
“我记事早,很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