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中都是挥挥手就能灰飞烟灭的蝼蚁那种隐隐的暗爽。
大清的听客们,都是头一遭听见这么新鲜的题材,这一回的《师尊》可不仅仅吸引了女客,还吸引了男客们,真正做到了男女通吃,老少皆不宜。
至于哪里不宜,自然是刺激的有点多,描述的有一些血腥,人们第一次听说还有等人高的蝎子吃人,心肝有些受不住。
韬塞还听不出那师尊的性格是照着他来的吗?
他初见时将胤禩拎去刑部测他胆量与心境,话本中魔尊也将雪儿给拎到魔物尸体上,锻炼她的胆量。
“嗯……”,他双手环胸。低头沉思逆徒的用意。
凌霄是一种植物,花色大部分为褐,药用治跌打损伤,用这植物给魔尊取名,也是真的很随便了。
但不知道为何,这名字到了魔尊身上,竟有一种别样的清隽之感。
重点是,魔尊指代韬塞自己,那胤禩是将雪儿来指代他自己?
[弟子初见师傅,虽怕您,却憧憬崇拜着您。]
韬塞解读了《师尊》第一篇想要表达的内容,别扭地哼哼:胤禩会怕我?我信你个鬼!
不过,胤禩形容他就像魔尊一样深不可测,这一点让韬塞有点儿飘。
他又想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茶歇之时,听客们聚在一起讨论,茶楼底下一片火热。
“倾城的著作越来越精彩了,每一作都有突破,可见是在用心写话本的。”
也有人哀叹:“这次的《师尊》是边写边卖,岂不是又要等得抓耳挠腮?”
胤禩最近晚上在戏文里刷到了一些与兄弟们无关的内容。
以前他只接触汗阿玛与兄弟,虽也与师长学习,看得最多的却是清宫戏文,然而自他锁了师傅以后,他晚上的戏文解锁了新的题材,全都是与师尊有关的!
什么仙尊,什么逆徒的。
一定是因为他锁了皇叔祖,让脑子里的戏文也跟着成长了。
胤禩津津有味地看起了新题材。
师尊有许多款儿,最有看头的就是仙风道骨的谪仙师尊,这些以仙尊与逆徒为主人翁的仙侠戏文,给了胤禩打开了又一扇新的大门。
也让他蠢蠢欲动想要动笔写一些不一样的。
胤禩写《师尊》,自是要借故事来对皇叔祖表明心意,因为自从他拿到了汗阿玛给的掌卫事大臣的金令后,皇叔祖就闹脾气不理他了。
在大清,百姓们还是很敬畏仙神的,他写的时候,还要考虑一下百姓们的接受程度,还有汗阿玛会不会点头。
所以不考虑仙门师尊,那就写符合皇叔祖放荡不羁性格的。
随着故事的渐渐展开,魔域之中对红发魔尊凌霄的恐怖传闻,越来越多的展现,而雪儿也与魔尊凌霄一同踏上了旅程。
“酒馆老板是魑魅城中的情报商,凌霄魔尊得知此事,带着雪儿来到了这家环境脏乱的酒馆。”
“酒馆老板不动声色地将金子藏进袖中,对着面前用黑色兜帽遮住样貌的师徒二人说道:‘五百年前,十大尊者联手对抗凌霄魔尊,以其中八人牺牲,剩余二人重伤的代价,将凌霄魔尊杀死,所以你们问的凌霄魔尊,早在五百年前就已经战死了。’”
“‘哦?如今是谁统率魔域?’兜帽下,男人勾起了薄唇,低头去看拽紧了他的小女孩,两缕红色的碎发自从他的脸颊边滑落。”
说书人说起魔尊勾唇坏笑时,直勾得人幻想起那红发魔尊俊美无俦的模样。
慕强是人们的本能,桀骜不驯、强大又我行我素的魔尊,正是满足了人们对慕强的幻想了。
倾城最会的地方在于,将魔尊写得有血有肉,真实到小动作与坏习惯都有。
最惹人心痒痒的地方便在于魔尊的“口是心非”,他总是边说着恶狠狠的话,边做着让人心暖的事。
与他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