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生活,嗯,挺舒服的,这种舒服来源于两方,一方是青岚实现了人生真正的自由,也就是说,整个裴府的事务,全由她说了算,不用顾忌太多人的情绪和喜好,这太爽了。另一方……好吧,裴铮的技术在飞一般的成长,这个,也是好事对不对?身体上的欢娱很能带动情绪的欢娱。
在乐阳住了一个月后,裴铮准备回上阳,乐阳水域众多,这是好事,但是在盛夏,水多就代表蚊虫也多,裴铮对那些东西烦不盛烦。
青岚当然能调出驱蚊的香包,不过这东西,也不是能挡个十成十的,总有些漏网之鱼。一夜醒来,胳膊上总能找到几个小红包,得抹三四天药膏才能消下去。
上阳就好多了,蚊子的毒性比乐阳可小多了,最多叮出一个小红点,抹了药膏,大半天就能消下去。
再一个,上阳地域广宽平坦,裴铮在茂原有一个小型马场,青岚挺想去看看的。
这两人说要走,那绝对是雷厉风行的性子,东西都没怎么准备,说走就走了,气得吉祥几个差点儿哭出来。
嫁妆还都在乐阳呢,就这么伶伶俐俐的去了上阳,穿什么用什么?
她们想的就是多,去年她们一行不也什么都没带就去了上阳么,可有冻着饿着了?就裴铮这种人,他要说回上阳,那必是把上阳的一应都打点好了的,连拎包入住这句话都省了的。
上阳才是裴铮的大本营,那里肯定什么都不缺。
吉祥冲着青岚呵呵了两声,姑娘的东西肯定是不缺的,可是她敢发誓,她们几个的东西,一件都没准备。姑爷恨不得把她们全扔在乐阳,永远都不要回到姑娘身边。
青岚了然一般的摸了摸鼻尖,只能安慰她们说:“你们收拾收拾稍后一点跟上来就是了,我喜欢骑快马,不爱坐车子,我在上阳等着你们。”
“哎,姑娘,那破军一众小郎怎么办?”
“跟你们一起走呗,有破军在,我也能放心些。如果他们有意向,让他们到上阳各地走走,按照我教给他们的方法,各自写几篇游记来,当做作业。”
吉祥无言以对,这根本就不是他们有没有意向的事,而是必须要完成的事情。姑娘就是想把小郎们赶出去,免得打扰她的生活。
时人都说男人们才会色令智昏,可姑娘若是昏起来,也挺让人牙根儿痒痒的。
青岚换了男装,照例把头发梳了一个高马尾拧巴拧巴挽成个高髻用玉冠固定在头顶,这种发型挺方便,不用盈盈帮忙,她一个人就能搞定。
男装也好穿,中衣长裤外面套一件外衣,腰上盘扣腰带一围,再换一双方便行路的靴子就妥了。
要不是看见裴铮进来,她差点儿又想搓一把药泥抹到脸上。
“我觉得你这装扮是想和我一起浪迹天涯,而非回家,你完全可以再慎重一些。一路上,都有别院,如果累了,我们就在别院歇两天再走,不着急。”
不早说,青岚瞪了他一眼,然后进了内室又换了一套衣服出来,这回连靴子都换了,换成了更舒服的布鞋。
原则上,她从来不会为了赶路而赶路,出了门,就是游山玩水的过程,哪怕遇到风雨都不会扫了那种兴致。不过,裴铮就不一定了,他这人,纵是天塌下来都不会失了仪态,她无法想像他一头脸的灰尘仆仆或是他被大雨浇成落汤鸡的样子。
新换的衣服是女装,但是舒适度比较高,行动起来也方便,上马下马时不会被马鞍勾住这个绳扣或是那个系带,当然看起来也不会衣带飘飘就是了。
裴铮说:“今晚我们歇在六十里外的别院,那里有个鹿苑,今晚吃烤鹿肉。”
青岚看了看这天,越发燥热了,然后他说吃烤鹿肉,是认真的吗?
特别认真。
六十里的距离,要是马儿脚程快些,小半日就能到。不过她们没催着马儿跑,就那么慢答答的走着,路上遇到稀罕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