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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11.3(1 / 3)

无论演技提高不提高, 最重要的还是要有戏可拍,秋姐想着,暗气舒歌的不争。

“我待会帮你再求求导演, 争取给你拿下这个机会。”她说道。

林姝戈皱眉:“你别去, 这件事我已经有想法了。”

秋姐却开始不耐:“你有什么想法?我才是经纪人,这件事你得听我的。”

林姝戈垂眸,对秋姐的强势感到不舒服, 事实上,秋姐是她刚进公司时分配的经纪人。那时她没有名气, 秋姐也是刚一头扎进经纪人这个职业的菜鸟新人。

作为经纪人, 秋姐缺少专业的素质与能力——她是托了朋友的关系走后门过来混日子的,也因此,她还缺少一般新人的激情, 很多作为经纪人的常识,甚至是林姝戈慢慢告知给她的。

“秋姐, 有件事我还没来得及和你沟通, 今天刚好就说了吧。公司和我的合约就要到期了, 从明年起,我也不打算再续了。”林姝戈说道。

秋姐一惊:“你不续约了?为什么?公司也没有亏待过你, 你现在这样做不好吧?而且以后你要去做什么?不想混娱乐圈了?”

她接连的发问, 所幸林姝戈也记得住,于是她不急不慢的回答, “不续了, 之前‘分手’事件, 秋姐你也是知情的吧?公司没亏待我可也没厚待过我,我是不想以后再为谁铺路让路了……当然,娱乐圈我既然来了,就不会轻易离开。”

她独独跳过了‘要去做什么’这个问题,而秋姐没反应过来,倒是听她说的先心虚起来。

高哲的事她知不知情?她不是高哲的经纪人,当然不知道详情,可是真要说她没有听到一点风声,那也是假话。事实上,她很清楚自己是衡量过以后,才对舒歌保持了沉默。

两人当初的名气、粉丝基础旗鼓相当,可是高哲快人一步,先占了舆论高地,公司里又隐隐传来他和董琪的一点事,他就算是个有资源靠山的人了。

公司高层便决定,不再插手这件事——虽说自相残杀伤的是公司,但是只要能捧起一个,就什么都赚回来了——为了安抚秋姐,他们承诺会将一名三线的小花旦转到秋姐名下来。

秋姐比较了一下,主要考虑到当时舒歌全网黑的境地,就很痛快的接受了条件。

所以舒歌现在称她知情,称公司当初是推出自己来给高哲铺路让路,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准确的。

秋姐难得有些愧疚,舒歌既然知道实情,还能说公司没有亏待她,这是很厚道的做法了。

好聚好散吧,她心里飘过这个念头,为舒歌与公司沟通及处理后续程序时也变得卖力起来。

……

———————————————————

看着面前的稿件,林姝戈再虑了一遍:情节方面已经全部复原,但遣词造句上还需要润色……要更贴近作者林葛的风格。

是的,稿件的扉页上,大大的写着《星缘》两个字。

这是林姝戈从前经历的某件旧事了——原主林葛的作品《星缘》被从十年后带着U盘重生回来的落魄写手所攫。虽然最后林姝戈销毁了那份稿件,没让那写手借着原主作品获利得名,但是由于重生这件事本身的荒谬,林姝戈是无法证实那写手盗窃他人作品的。

也因此,林姝戈虽然以另一种方式回归了网文圈,但是这部原主的代表作品,却永远无法堂堂正正的公布于世人,并给它的创作者带来荣誉了。

林姝戈也曾想过,在陈凡,也即那落魄写手死后,她是不是能以续写的名义将只写了开头的《星缘》写完?

但是一则她当时没有名气和金钱的需要了,二则她认为,毫无违和的续写,相同文风的继承,会不会让有些读者认为,这就是陈凡的作品,只是让自己霸占了?

只要想到这部原本属于原主的作品面世可能会带来的非议,林姝戈就觉得多一事不如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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