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了,经常会有鸟儿来啄食,反倒是山上的樱桃,倒是没被多少鸟儿吃。
不,不应该说没被多少鸟儿吃,更准确来说,应该是没怎么被这些鸟儿糟蹋。
要知道鸟这种生物是十分聪明的,吃果子永远知道吃树上最甜的那颗,或者说是最甜的那一块,要是一颗果子一半熟了,它们知道要吃熟了的那一块。
因而很多人家那水果,自家还没吃了,就已经被鸟把熟透的都吃了。
但是夏烈家山上的樱桃,却没被这么喱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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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了,可是不管看见几次,都仍然觉得十分的不可思议。夏烈家山上的那些鸟,简直就像是成精了,知道不该乱唾唾山上的樱桃一样。夏烈听罗娇说完,忍不住笑了下,道: 它们的确是聪明。而且还会守着她家的果树,不许外来的鸟儿胡乱啄食,可通人性了。
不过她家麦田那边,麦子那里的鸟可不是山上的鸟,它们可不知道要怎么吃,所以这段时间夏烈家麦田那儿可招鸟儿了,二爷拿了个稻草人过去,都吓不到它们。
夏烈看了一眼天气预报,打算这两天就把麦子给收了,这得请一批人了。除此之外,山上的樱桃都红透了,也得请一批人,也就是说,加起来要请两批人。
现在夏烈她家是有固定的两批人做事的,一批早上摘菜,一批早上摘草莓,是不同的两批人,而这两批人的工作都是在早上。
如今又要再招两批人。
不过现在在她家做工的人不少,人倒是很快就找齐了,而这批人里,和摘草莓和摘蔬菜的人也有重合的。
摘草莓和蔬菜这些人的工作只有早上那一会儿,中午下午的时间都是空闲的,所以他们完全可以再胜任收麦子摘樱桃的工作。
夏烈询问过他们,他们再三保证两份工作都不会互相影响,便随他们去了,乡下人家,能赚钱的来路实在是太少了,像夏烈家这样的工作,都是大家求着要做的。
两批人分开,一批去摘樱桃,一批去收麦子,当然,前者的日工资比后者要少八十块钱,因为收麦子可比摘樱桃辛苦多了。
麦子金黄,麦秸扎。
这两天天气好,连日的大太阳,一群人赶在变天之前将麦子全部收了起来,装在袋子里边,而后用车拉走,再整整齐齐的堆在县里夏烈租下来的仓库里。
最后收成算下来,十亩地的麦子,一共收获了大概二十多万斤的麦子,亩产差不多两千斤。
现在的小麦亩产大概八百到一千斤左右,夏烈家的这个数据,基本是翻倍了。
夏烈倒是不意外,她家的麦子从种下去之后就一直长得很好,麦粒也大颗,会有这么高的产量,也是在意料之中。
而这么多的麦子,再收起来之前还得晒干,这样才能储存很久。
晒干的麦子送去面粉厂打成粉,那就
是面粉了。
夏烈在家里留了两千多斤的麦子,晒干之后装袋,放在楼上去,至于剩下的二十多万斤的麦子。
麦子还需要晒干,二十万斤,夏烈这里可没那么宽的地方晒,因而这二十万斤的麦子,她拿了十万斤出来,卖给了县里打过交道的袁家人。
袁家也是熟人了,夏烈打电话过去,还在S市的袁夏立刻就赶回来了,等站到夏烈面前的时候,风尘仆仆的,但是眼睛却很亮,精神蓬勃的。
也难怪他这么精神了,如今事业红火,新开的粮食店以夏烈卖给他家的稻谷和玉米为突破口,打开了市场,如今已经在s市已经算是小有名气了,那家店专供那些有钱人。
不过他可知道,要不是当初夏烈卖给他家的那批粮食,他新开的粮店哪里能这么容易就打开市场?
所以啊,对于夏烈的电话,他是一点马虎不得。
听到夏烈想卖小麦,人立刻就收拾着回来了,十分看重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