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程立坤从沈大队长家搬出来之后, 他跟大丫已经很少见面了, 这次从家里回来, 也只是远远地见过一次,他挎包里的那一条红纱巾, 都还没来得及送出去呢!
这红纱巾当初买来的时候是鬼使神差的, 如今要不要送出去, 倒成了程立坤心中的一道大难题了,送,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名义, 而且又怕引起别人的误会,不送,留在手里也是一个烫手的山芋。
这当初怎么就买了呢?
大丫倒是落落大方:“程知青, 这么巧,你也去公社小学?”
“是啊, 我去找这里的老师要一点粉笔头,你呢?”
“我是去上夜校的。”大丫说,“公社给我们开了扫盲班, 我已经上了好几个月了,现在认识好多字了呢,报纸上的话一般都能看懂了。”
从去年开始, 公社为了提高社员们的文化水平,尽量降低文盲率,特地在公社小学开设了扫盲班,教认字和一些普通的算数, 跟小学的课程差不多,本公社的社员,谁都可以来上课,只要事先过来报名就可以了。
沈大丫本来是没打算来学的,从小她妈就教育她,女孩子不需要认识字,只要会干家务能干农活,身体好能生养就是好姑娘了,别人家都抢着来求呢!
可是自从遇上程知青,芳心初动,又被无情地拒绝了之后,沈大丫开始对她妈的话产生了怀疑,她是继续做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姑娘,等着别人来挑,将来继续围着锅台孩子转,做一辈子的农村妇女呢,还是努力提高自己,将来遇上喜欢的人的时候,也有竞争的能力?
沈大丫犹豫了几天,又有一件事深深地刺激了她,一个她从小一起玩的好姐妹,因为去上夜校学习了文化知识,刚好遇上县城一个单位的食堂招工,招的是勤杂工,她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情去报名了,没想到居然给招上了,虽然只是个临时工,工资也比不上正式的职工高,而且勤杂工这个岗位比较辛苦,每天早上五点就要上班,晚上还得等到做完宵夜洗完碗才能走。
这对城里人来说可能是个苦差事,所以才能轮得到她,但对于一个农村姑娘来说,无异于鲤鱼跳出龙门了,就算工资不高,活儿也辛苦,但单位提供宿舍,不需要住在家里天天被她爹打,被她娘赶着做各种永远没完没了的家务,每个月还能按时拿钱,那姑娘美滋滋的,迫不及待地找沈大丫报喜,并且鼓励她也去学习,哪怕目前并没有遇上什么单位招工呢,只要先做好了准备,有机会的时候才能牢牢把握住啊!
沈大丫觉得她说的有道理极了。
于是也决定要去上夜校,她把这个决定跟她爹沈大队长说了,他爹是肯定赞成的,瞧瞧人家谢知青,还不是自己的亲生妹妹呢,小姑子而已,都舍得花大钱送去县城上中学,自己就这么一个姑娘,上个的夜校难道还不让上吗?
沈大丫她娘满心不情愿:“夜校有什么好上的,识字有什么用?可以当得穿了还是当得喝了?你当甩手掌柜去上夜校了,哦,一大家子的家务就留给我一个人干,你是想累死我啊?”
沈大丫急忙说:“不会的,我一收工回来就赶紧做家务,家里的饭归我做,会把自留地都打理好,猪也喂好,洗澡水也烧好,不会当甩手掌柜的。”
见女儿委屈的样子,沈大队长把自家婆娘大吼了一顿,骂她是不是生了个闺女就是用来当牛做马使的,她娘才不再说什么,心不甘情不愿地同意了她去上夜校这事。
自从上夜校以来,沈大丫觉得她的人生就掀开了一个新的篇章,虽然辛苦了很多,但每学习一点新的知识,都能让她感觉到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
给他们上课的知青们,不但会讲授课本上的知识,还会给他们讲大城市的生活,讲祖国山河的美丽,讲报纸上的时事新闻,讲历史的波澜壮阔,这一切都让沈大丫发现以前的自己实在是太浅薄,太孤陋寡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