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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 9 章(1 / 3)

第九章三十两银

“你下午自己去了县里的人市?”

刘氏的脸又转黑了,三两银子,价值三两的能是什么好人?当年她才十一岁,就卖了四两银子呢!三两银子的成年汉子怕不是有点残疾就是年纪不小了做不动体力活儿了的老叟。

刘氏很铁不成钢的看着沈慕。自己这个哥儿什么都好,就是对这婚嫁之事也太不上心了,也都怪她家那口子把他从小当小子养,养得这孩子都不知道汉子对于一个哥儿是怎样重要的存在了。

人家小哥儿十五六岁就知道打扮爱俏了,瞧见英俊的汉子就知道脸红,自己小哥儿十五六岁跟着一群小子爬树捞鱼,比小子还皮!

“你居然一个人跑到人市上去了?你一个没出门子的哥儿自己跑去相看人像什么话?再说了,要买也得买个好的,知书达理,相貌英俊,性情乖巧,嗯……年纪小点也行,回来咱们自己教养着,守个三年孝正好成婚……”刘氏陷入幻想。

那种白白净净的小子上午沈慕今天就见着一个,是预备卖给读书人家做书僮的,都得要十好几两,沈慕可舍不得,买个那回来能干活吗,那不是浪费吗?于是辩道:“哪有那么巧就遇上个四角俱全的了?再说了咱家哪有那么多银子?要我说挑个便宜实惠的最好了……”

沈慕抠门的脾气又犯了。他想买个夫婿,归根究底还不是为了省钱保家产?花最少的钱实现利益最大化!

要是他嫁人了,配送的嫁妆就都到了夫家,太亏了;要是他找个普通夫婿上门,万一那人回头要补贴自己家,岂不是更亏?

还是买一个无牵无挂的人回来最好,卖身契在手这人本身就是他的财产,给一口饭吃还能干活,惹自己不高兴了就,就卖掉再换一个!

对于沈慕来说,买个人回来只是为了保住家产,夫婿什么的只是一个名头。他根本不懂夫妻/夫夫之间是怎么一会儿事儿,完全没有要和对方共度一生的自觉。

爱情是什么,喜欢又是什么,沈慕活了十七年还没体会过。

刘氏恨铁不成钢,一个指头戳到他头上:“你懂个啥?贵有贵的道理,那是你得过一辈子的人!钱的事儿你别操心,再不济还有你爹那三十两银子……”

沈慕就知道他娘会把心思动到那笔银子上,心里老大不乐意了,“那可是爹的命换来的,不能动。”

“为啥不能动?该用也得用!就是你爹在天有灵,也愿意你后半生陪着的是个好人。”刘氏想起自己男人,心里又是一阵难受。“行了,去把这碗筷收拾了,明天一早咱俩一块儿上镇上瞧瞧,这挑人可不能马虎了……”

刘氏在心里盘算着家里的银钱,想着明天去镇上给沈慕买个好夫婿。她可是知道,有些官家犯了事,家中未满十四的小公子也会被卖掉。当年她被卖的时候在人市就遇见过,听说都是知书达理识文断字的,瞧着样貌也都极好。虽然年纪小了点儿,好在沈慕年纪也不大,况且沈慕还有二十七个月的孝要守孝,先把户籍过了,等孝期过了再圆房那不是正好吗?这几年还能和沈慕培养培养感情。

唉,人家都说这姑娘、哥儿到了年纪就该思、春了,连她当年在夫子家,见了沈老大也春、心萌动,怎么沈慕这个孩子都十七了,还跟块儿木头似的呢?

人家都是怕自己家孩子学坏,她是恨自己家孩子不开窍……刘氏头疼。

沈慕也在心里盘算着。“娘,您这几天身子不舒服,明天还是我自己去吧。”他这个人从小就有个毛病,可能是小时候沈老大净身出户分家那段日子过得实在苦,沈慕从小就对银钱非常计较,计较到抠门的地步,能不花钱就不花钱,还特别喜欢攒钱、数钱。

要不是不招个婿回来他家的房子地可能都要被老宅弄走,他才舍不得花钱买个夫婿回来。现在他娘又说要买个贵的,沈慕更是觉得心在滴血。

刘氏瞪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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