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看到这对耳环之前,给顾珏看一堆金饰,让他选择其中一样带回家,别管什么样式,他肯定只有一个答案——
大的。
越大越好。
真男人脖子能扛得很,大金链子安排上,主要表现出一个阔气。
然后带回去融了卖钱。
可是在看到这对流转着异彩的金鳞耳饰后,没怎么戴过金银珠宝的顾珏才发现,世界上真有价值连城,而且只要和它对上眼,即使拿着多少个城池来换,也不舍得卖掉的宝物。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一眼即万年。
从见到的第一眼,就开始想象它的触感。
当段修烨说要在一整套首饰里让他选一件时,顾珏打定主意选最小巧,看着最便宜的带走,就当留个心意作纪念,好歹是来过大城堡,见过大风浪的人了。
而这对金鳞耳饰,一看就超昂贵。
稍微有点鉴赏力,就看得出它和上面的月桂树冠不是一个等级的东西。
“我想要这一对,”
顾珏的眼睛快粘在上面了,犹豫了半分钟后,终是底气不足的开口:“……可以吗?”
要是大元帅拒绝他的话,他就原地挖个洞将自己埋起来!
他看看金鳞,又瞅瞅大元帅的脸色。
就这一会的功夫,狗血作者顾小珏已经觉得自己选错选项,像《老公爵》里的主角风行致,就是拒绝了公爵的天价礼物引起公爵的注意,展开钱没少花苦也没少吃的浪漫爱情故事。像他这种被漂亮金耳饰吸引住的肤浅精灵,注定入不了霸道猛1的眼叭!
意外地,大元帅勾起唇,笑意跃于眸中。
“当然可以,”
他声线里是浅显易见的愉悦:“本来就是让你随便选的。”
他太大方,顾珏更不好意思了:“这个很贵吧,要不还是选别的吧。”
顾珏费了好大的劲,目光移向第一层的锁骨链。
细得只有靠近了才能看出鹿角的形状,远远看去,只有白皙皮肤上的一抹玫瑰金,精巧低调中带有一丝可爱。这条锁骨链也是段修烨挑出来的,虽然小了点,不够闪亮亮,但他认为造型很适合小顾。
“这条锁骨链也不错。”
就这个吧……
看上去比较便宜!
大不了等回去之后找同款,攒钱咬咬牙自己买一个。
想通后,顾珏也没有不舍得了,看这锁骨链上的鹿角也顺眼起来。然而,当他抬眼看向大元帅时,却发现他唇线不弯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难掩失落:“不贵,你别担心价钱,这些对我来说全都很便宜,特别是那对耳饰,原材料最便宜就是它了。”
才怪。
他的龙鳞可遇不可求,在黑市里有价无市。
他出征的不败纪录至今未告破,有商船相信戴着他的龙鳞可保平安出高价求购,他也没扳下来一片,没有龙不爱惜自己的鳞,他觉得这种行为很扭曲很变态。
可是段修烨没觉得自己在撒谎,这原材料确实不要钱。
“真的吗?”
顾珏被忽悠要相信了:“我以为是特殊贵金属打造成的。”
可能是他太土包子,错把水晶当钻石。
跟大元帅这种货真货实的资深富n代还是不能比。
“嗯,我帮你戴上去。”
像是生怕顾珏反悔一样,他将一对耳饰拿出来,要替他戴上。
段修烨的态度坚决,行动迅猛。
然而真落到手上时,他动作却轻柔仔细得如同对待珍宝。
当段修烨的指腹碰到顾珏的耳朵,发现触感一如他想象中的细腻柔滑时,不禁暗骂了一句自己污秽。
他不知道想象过多少次了!
稍长的尖耳真如贝壳般,比人类更有赏玩的价值。
据说敏感度也远超人类,所以在以前很少精灵会选择在耳朵上打洞。
毕竟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