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徐牧见面的,是他中学时期最好的死党,宋子琦。
两人初中、高中都是同班同学,再加上性格很相投,能玩到一起,六年的时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徐牧每次放假回家,都会一起聚聚。
宋子琦中学时候算是年级的风云人物,虽然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和徐牧一样,长得清秀帅气,再加上是体育特长生,喜欢踢足球,还被招过校队,很受女生喜欢。
高中时徐牧因为韩老师的明令禁止,被惯的很严,就算有心仪的对象,喜欢的女生,也只能在心里想想,从不敢行动。
而宋子琦不同,这家伙高中时候就至少谈过五个以上女朋友,而且还都是学校有名的美女,典型的风流浪子一般的人物。
徐牧当时可羡慕得不行,那时候觉得人生最悲哀的事情,就是父母是老师。而且还是自己学校的老师!
不过现在嘛……
当初风流浪子宋子琦已经是奶爸一名,有个一岁的女儿了!
每天的生活就上班、带娃、奶孩子。
曾经风度翩翩的帅小伙,饱经生活摧残,才二十四岁已经快要成为邋遢的油腻中年大叔。
因为宋子琦成绩不行,高中毕业后连本科都没考上,读了个专科,只读三年。所以去年就毕业,回家在家人的帮助下,进了一家事业单位工作。
有句话叫做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打算三十岁之前不结婚的他,哪知道刚毕业没多久,在一次意外中差枪走火,让他现在的老婆怀孕了。后面的事情顺理成章,他老婆不愿意拿掉小孩,于是只能结婚,生下孩子。
他老婆叫王莎莎,也是徐牧他们高中同一年级的女生,只是不在同一班上。
那时候王莎莎还疯狂的追求过宋子琦好长一段时间,每次宋子琦踢足球的时候她都会在旁边呐喊加油,并且贴心的准备好毛巾和矿泉水。
可惜王莎莎长相只能算中等偏上,不属于大美女,对于当时挑花了眼的宋子琦来说哪里能看得上,一句:我当你是哥们儿,咱们还是做好朋友吧。
就把王莎莎打发了。
冤有头债有主,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没想到兜兜转转几年过后,两人结婚了。
至于两人为何后来会勾搭上,擦枪走火,宋子琦从来没跟徐牧提过。反正每次提起都相当心痛,称自己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宋子琦家境不差,所以结婚时他家里就给他在县城很好的电梯公寓小区买了一套高层房子,夫妻两人单独住,没和大人住一起。
打车到了宋子琦家的小区。
上楼,敲门。
很快门被打开,露出了宋子琦已经明显微胖的身影,他看见徐牧就露出开心笑容,嘿嘿笑道:“终于来了啊!”
当初足球场上的健儿,拥有八块腹肌的帅小伙,现在身材完全发福走形了,啤酒肚都冒出来了。
“老婆,徐牧来了,我和他出去看球了啊!”宋子琦回头喊道。
王莎莎闻声走出来,瞪了自己丈夫一眼,没好气道:“这么着急干嘛,徐牧好不容易来一次,都不让人家进来坐坐!”
“又不是不熟,那需要这些客套。”宋子琦嘀咕道,但老婆命令还是不能不听的,只好让徐牧进屋先坐坐。
徐牧好笑道:“我不需要你客套,但我来一次总得见见我干女儿吧!”说着徐牧提了提手,说道:“我还给她买了小礼物呢!”
礼物也不贵重,就是一套小女孩的衣服,徐牧有次在蓉城逛街看到的,很漂亮,想着宋子琦女儿就买下来了。
“多谢徐牧。”王莎莎给徐牧拿拖鞋,接过礼物笑着道。
宋子琦婚后完全长残,但相反的是王莎莎高中时候不怎么出彩,现在似乎还变漂亮了。生完孩子身材也没走形,整个人也更有气质了。
两人站在一起,反而有种宋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