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才每次新闻头条都不一样。”顾明语吐槽道:“算了我大度。”
在这里和他们吵也没用。许是刚刚她那一声有点大,不少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来。
胖子拿着东西从线里钻出去,一眼看见那边的祝长笛,惊疑了一声。
因为实在是很久没见了,以前的案子每次都能看到祝长笛的身影。
祝长笛看见他只是轻轻点了点头示意。
胖子倒是摆了摆手。
陆怀远偏过头,看到他的动作,挑眉看过去,这才发现了祝长笛的身影,拧着眉。
祝长笛不知道他是不是想到了什么,转开视线。
顾明语还在嘀嘀咕咕,然后拍了拍身上,“气死我了,我要去买点东西吃才能安慰安慰自己。”
“好。”祝长笛应道。
旁边有人路过。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抓到。”
“这也太可怕了,我都不知道人就死了,幸好我之前没有走这里,不然晚上得做噩梦。”
“你是不知道我刚刚一进去就看到人躺在那里,差点吓得腿软,哎哟太可怕了。”
“……”
路人们三三两两地谈论着,很轻易地就将一些事情暴露了出来,祝长笛和顾明语在后面都听得清楚。
简单点就是因为这边路拐进去是一条小巷子,这条马路是正常的,但是里面的巷子路灯坏了,然后就出了事。
有路人刚好经过看到一个女人爬出来求救,等她们反应过来打急救电话时人已经没救了。
所以地上从这里到巷子口都是一整条血迹,都是受害人爬的时候沾染上的。
祝长笛皱了皱眉,心里有点不舒服。
这么一个地方竟然都敢杀人,可想而知凶手胆子到底有多大,一点都不怕被人发现的。
顾明语拍了拍胸口,说:“幸好我们回家没有小巷子,不用经过这里。”
要真是碰到这种事,谁能逃过去。
祝长笛目光定在那边,说:“别看了吧,警方在调查,应该过不久就能找到凶手了。”
两个人低着头正在说话,身旁有脚步声。
祝长笛一抬头就发现陆怀远不知什么时候到了自己边上,手上还带着手套。
她叫了声:“陆警官。”
陆怀远首先视线落在了她手上的袋子上,有点意外,而低声道:“这段时间尽量不要走夜路。”
没想到这么自律的好学生也会这样。
祝长笛先是愣了一下,而后轻轻点头:“知道了。”
估计是这里发生了什么,凶手还没被抓到,不然也不会让他们不要走夜路了。
她眼角余光瞥了眼那边,看到了一丝血迹,其实血腥味早就透出来了,现在天也不是特别冷,都还没有凝固。
顾明语一直星星眼地看着陆怀远,也不说话,就来来回回地盯着,心思百转千回。
陆怀远只是叮嘱了一句话,紧跟着就回到了警戒线边上,再也没有看向这边。
一直到离开原地,远离了那一块地方,她才感慨道:“原来我也有制服情结。”
祝长笛戳破她,“你什么情结没有?”
“话不能这么说。”顾明语摆摆手,“难道刚才那个陆队一身警服不好看吗?油然而生一种崇拜感,这和医生的白大褂情结还是有区别的。”
就像是平时遇到了军人一样的,那种情结不是意淫那种,而是崇拜和敬佩,教人移不开眼。
祝长笛没有理会她的长篇大论。
她看多了陆怀远穿警服的样子,还有之前也看过穿私服的,人好看穿什么都好看,天生的衣架子。
顾明语要是知道祝长笛这想法,一定会摇着她肩膀,看过了还能无所谓的,也就只有她一个了。
她拿走袋子,“东西不吃就还给我。”
祝长笛递给她,“快点回去了,警察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