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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3 章(1 / 3)

不管林敬松心里再不想承认, 可面前的情况就是这样。

即便是野鸡们察觉到危险, 迅速四散逃开,可大猫仍然能轻易地就捕捉到一直最大最强壮的雄性野鸡。

这次大猫笃定林敬松的意图,它直接下了死手,嘴巴惬意的一合, 就听见它口中野鸡的脖子两声嘎嘣脆的响。

接着它就径直往林敬松这边走,然后高冷的把野鸡往林敬松脚边一放, 又高高的扬起头看着林敬松。

那感觉就好像等待着接受林敬松怎么样怎么样的感激似的。

这个他还真等不来, 林敬松一看一只野鸡怎么行呢,他刚才比划的是两根指头哇。

当即就又重新对着大猫竖起两个食指,一个指指地上命运悲惨的野鸡, 另外一个手指在空中摇摆。

大猫“哼”的鼻子里喷出一团气,接着又是纵身一跃,接着不过三两分钟再次跟刚才一样, 把挣扎着见阎王的野鸡往林敬松另外脚边一摆,再次高高扬起头颅。

林敬松仍然没有捧场,随意撸了两把美洲狮的大脑壳, 它立马避开了, 林敬松也不在意, 随便它往远处躲,自己拎着两只野鸡回家。

嘴里还唱着:“我左手两只鸡, 右手一个叉,身后还有一只蠢大猫哇,咿呀咿呀呦……”

大猫看着利用完了转身就走的林敬松, 生气了!

大猫本来转身是想往深山里跑去散散心,结果愣生生被自己治愈了:这个两脚兽,不惯常这样气自己的么?他是个什么样的性格,自己还不知道?

于是大猫自己把自己说服了,又兢兢业业的转着附近的几个山头巡逻了。

当然,这点它自己并不承认,在它心目中,这片地方就是自己的领土,包括山上那个蠢得冒泡的两脚兽,也是它的!

大猫觉得,这个两脚兽要是没有自己,肯定要糟了大霉,哪有拿到猎物不是赶紧藏起来吃,而是大摇大摆任由血滴一路的?

它这个举动完全是为了保护两脚兽的安全!

林敬松迅速的从山上下来,还顺利的拎着两只死得不能再死得野鸡,赵三伯……惊了。

他这边灶膛还没垒好呢!

林敬松见他一脸懵逼的表情,心情很不错的道:“三伯你还得多久?我这边大概收拾野鸡得半小时。”

“半小时足够了,我这边只剩烧膛子了。”赵三伯忙不迭的说。

林敬松当当两声把鸡头剁了扔垃圾桶里,看着赵三伯直心疼,他赶紧起身要去垃圾桶里把两个鸡头捡出来:“鸡头鸡脖子上还有不少肉呢,咋地就不要了呢?”

这俩鸡头鸡脖子怎么能见人呐!上面都是碎得掉渣的骨头碴子,这要是做饭出来林敬松怎么跟人解释?难道说自己叉野鸡的时候太猛了,把鸡头鸡脖子都给叉碎了?

……

“不吃这个、不吃这个,”林敬松赶紧把赵三伯搀回他灶膛旁边,道:“您看着火,两个灶呢!”

赵三伯总算是顾及到这俩,只能絮絮叨叨的说鸡头鸡脖子上面有什么什么肉,多么多么好吃的。

林敬松坚定的说:“电视上都报道了,在山上走地的野鸡身上最容易携带寄生虫,人吃到肚子里很容易坏肚子的。寄生虫就喜欢待在鸡头上,而鸡脖子上面淋巴结太多,吃多了人也要不好。”

赵三伯仍是嘟嘟囔囔的说,他们年轻的时候可不将就这么多,只要是肉都吃的。

林敬松只笑笑没再搭话,把他糊弄了过去就行,哪管那么多呢?

正常杀鸡是要先割一半的血管,然后任由鸡因吃痛而剧烈挣扎,在挣扎的过程中加快体内的血液流动速度,然后起到一个放血的效果。

只是大猫可不懂这些,它们吃惯了带毛鸡,这种放血的精巧处理它们是从来没想过的。

一般来说,要想去除鸡身上的不可口味道,鸡血就是其中最关键的一个步骤。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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