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镇上, 扛嫁妆的下来走路。
娘家人从车上牵下来两个十三四岁大的女娃子, 将车上两枝绿油油的柏树枝放到两娃手上。
柏树枝陪嫁, 柏子谐音“百子, ” 寓意意着“柏子偏心, 有子有孙”, 也有着“百年好合”的意思。
两枝成双, 预示着美好的姻缘。
女娃子跟在队伍中间抬嫁妆的, 拖起一路灰尘。
赵来菊招呼着大家, 顺便看着宋明宝, 娇小姐一路来没发火, 她既安慰又松了一口气。
宋明宝坐上那个乡下男人的车后, 一直有意无意地憋着呼吸。她怕闻到啥难闻的味道, 还好,只有清新的淡淡的肥皂香。
越靠近柳树村,陌生的环境,天差地别的生活条件, 宋明宝拳头握得越紧, 极力忍住才没喊出让陆志城停车的话。
陆志军察觉身后越来越重的呼吸声,拖拉机速度减缓。
同行的以为新郎是体贴他们, 好意笑了笑了, 埋头跟上。
到了村口,呼啦一群小孩跑来跑去,欢天喜地地跟过年似的。
宋明宝收缩着脚,她瞥了一眼那些穿得脏兮兮的小孩, 生怕他们碰到自己,其中有个小孩随手糊弄掉鼻涕,就这么黏在袖口上,她立马撇过了头。眼不见为净。
“到了!新娘到了!”
气氛到达**,宋明宝踏下拖拉机,看着陌生的面孔,陌生的环境,陌生的笑容,后知后觉,一片空白,浑身不由自主地竖起了刺。
有个脸生的妇女笑嚎着嗓子牵她进门,一激动起来说话口水飞溅,宋明宝下意识撇开她的手。
“我来吧,”
陆志城及时上前三两下打横抱起。
妇女原本收敛了笑容,见状又笑了起来,只以为是新娘只认新郎,新郎呢,疼新娘。
毕竟娇小姐嘛,比她们娇贵是应该的。
宋明宝就不是个安静的主,反应过来后,她挣扎着就要下来。
耳边温热气息划过,“别再动了!”
她绷紧了身体,指甲、牙口,都是她的利器。
陆志城未对她做什么,抱她进了一间房。
接下来的事,宋明珠浑浑噩噩的。
称赞声,好奇声,小小的房间挤满了一波又一波的人。
赵来菊生怕她们惹着宋明宝,看着差不多了,赶紧乐呵呵着让她们出去。
“屋里挤不下了,外头酒席快开了!”
看新娘是次要,吃顿好的才是他们的目的。
一听这话,前面的看完人挤出去,不到十分钟,屋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
果然,屋外的宴席已经开始了,吴婶子一早忙到现在,新娘子也没来得及看,吩咐几个妇女帮忙上菜。
新房提前布置过,陆志城是个爱干净,屋子里没啥异味,入眼是红色被套和床单,绣着红色的大牡丹和鸳鸯,对面多了一张女式的小型梳妆台,一个大红色外壳的暖水壶,两个原木色箱子,新娘子的嫁妆再挤进来,房间基本满了。
房间还没有她的二分之一大。
宋明宝一颗心扑通落到了深潭,又冷又绝望。
稍微与宋家亲近一点的亲戚送完礼就离开了,赵来菊是自愿留在这的,好歹等宴席决定了她才能走。
别说宋明宝,赵来菊都有些难以置信,房子太小了吧?!
她连安慰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低头看见床边坐着的宋明宝,赵来菊叹气,简直是命苦啊,首先这环境就很难让宋明宝接受吧?
但是,听说陆家已经分家了,幸好。
屋外,饭桌是东凑西凑凑齐了十几桌,年老的坐一桌,妇女带着孩子坐一桌,年轻点的男子坐一桌,一个菜上来,风卷云涌,下一个菜还没上来呢,上个菜就吃完了。
吴队长媳妇手艺好,大家伙吃得顾不上说话,一时只剩下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