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一点,说不定到了哪一代,狼人和人生下来的孩子就不再能变成狼了。
纯血只跟纯血结婚,其实倒像是最原始的保存血脉的方法。
阿统,我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
系统:不,你没有。
[那好吧,我只是想说预言者这个故事流传了千年,会不会在口口相传的时候,发生了那么点小小的误差?]
系统:……哦,你可以自己去查。
“反正他们也没有护照,你可以把他们遣送回乡。”
霍少一笑:“好主意,但我不敢,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能打?”
谭昭耸了耸肩,刚想回句俏皮话,他设置在任璇身上的保护罩被触动了:“你说作为同学,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慰问一下同班同学?”
霍金利:“……你开心就好。”
两大男人在医院楼下的花店买了束花,谭昭熟门熟路直接就找到了任璇的病房,彼时病房门是从里面反锁的,他用了点巧劲,直接用灵力缠绕进去解开门锁,进门落锁,熟练得霍少频频侧目。
“谁!”
已经现出獠牙的李牧转头,眼带猩红,已经处于半失控状态了。
而躺在病床上的任璇,此时此刻眼里是全然的恐惧和骇然,在见到熟悉的同学后,她立刻叫了一声,又有些颓丧地倒在床上。
“你没事吧?”
谭昭过去病床边,霍少已经拦住了李牧,不大的病房里,两人已经扭打在一处。
“别打了,别打!他……也是想帮我。”
任璇的声音很轻,但歌者对于血族的吸引是致命的,即便是在打斗时,李牧也还是听到了,然后他一个停滞,就被霍金利摁倒在了桌子上。
谭昭不知打哪摸出来一副金丝边眼睛戴上,这才施施然坐在椅子上:“他告诉你,他的身份了?”
任璇咬着唇,轻轻点了点头:“我知道,他是吸血鬼。”传说中的吸血鬼,不老不死,以血液为生的吸血鬼。
“他也告诉我,我是……他的歌者。只要我变成吸血鬼,我就能像从前一样走路了。”
谭昭当着合格的聆听者:“你答应了吗?”
沈美人救过她,任璇对沈还英是有多一层信任的,闻言她摇了摇头,却又点了点头,很是坦诚:“我心动了。”
平心而论,是下半辈子都坐在轮椅上活着,还是成为不老不死却能自由行走的吸血鬼,在没有深入了解之前,或许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
长生不死的吸血鬼时髦值点满,只需要改变饮食作息就可以避免残疾,这听上去确实非常诱惑人,任璇在知道自己的腿可能永远都恢复不了时,是完全没办法接受的,或者说,没有一个正常人会平静地接受残缺的自己。
她刚才,就像是被魔鬼引诱了一样,即便知道这样可能太草率,但还是情不自禁地选择相信最后的一点烛火。
谭昭闻言,推了推眼镜道:“那要继续吗?”
任璇有些语塞,人的勇气很奇怪,第一次可以勇敢无畏,而第二次的时候,就会有所衰竭,特别是当着同学的面,她点不下这个头,但内心深处,她依然为之心动。
“沈还英,这是我的决定,你不要……”
李牧的话才说到一半,就对上了平光镜下带着冷意的眸子,那一瞬他只觉得自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锁住了全身,本能让他停止了挣扎,甚至连言语都忘记了。
“既然如此,那你有没有对她说,我能救她的腿,不必经历初拥,也没必要成为吸血鬼呢?”
霍金利:艹!沈还英这个妖孽!
任璇瞬间瞪大了眼睛,她当然不傻,沈美人现在表现出来的东西显然也不是常人,就在听到这话的一瞬间,她心里就信了大半,但本能驱使着她发问:“真的?”
谭昭点了点头,他既然遇上了,还是同班同学,能救他肯定是会出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