妺妩梳理了一番这个反派的事迹,觉得他应该不是一个如此自恋的人。
章晟贵为侯府大公子,却在还没成年之际便以平民的身份从军,还十分争气的从小兵做到了三军总将。
直到他收复苗疆回朝领赏之际,才被人认出身份。
不知道是这侯府发生了什么,让他和侯府早就离了心。才宁愿用性命去赚取军功,也不愿依赖侯府。
这般行为,足以可见他能力之高,心气之足,
当年归来,也曾有不少女眷说亲,只是他对人一贯十分冷漠,更是伤了不少女子的心。
永候因他的婚事犯了愁,后来赶上几大诸侯国联合朝内官员造反作乱。
情势危急之下,章晟率兵平乱。
铁血无情,所到之处,那些造反的皇室血脉、重臣官员,不论爵位,皆被他无情诛杀。
京中百姓亲眼目睹,他骑着黑色大马,手中黑色长刀沾满皇族鲜血、京城城门堆满大臣和诸侯王全族尸体的情形。
直到今日,只要想起当日那般鲜血淋漓、血流成河的情形,依然让人不寒而栗。
于是自此之后,章晟便成了百姓口中可止小儿夜哭的“活修罗”。
这样的人,为何会对她有如此误解?
妺妩疑惑蹙眉,此时,她眼前光线一亮,原是章晟拿着玉如意挑开了妺妩面前的盖头。
再睁眼的时候,她便看清了眼前男子容貌。
鼻梁高挺,脸部线条坚硬,标准的武人身材,英俊高大,十分符合她的审美。
妺妩是个标准的颜控。
长得这般俊美,即便自恋了些,到也无妨。
于是,妺妩冲着他甜甜一笑,眼中勾起几分温柔,眼尾微微弯起,羞、、涩咬着唇,轻声唤了一声“夫君”。
章晟拿着盖头,微微怔在原地不动。
饶是他这般见惯了血腥生死,已然对美色无甚兴趣的人,也不禁被灯下的绝色美人晃花了眼。
美人娇羞,沉鱼之姿。
柳叶弯弯,杏眼含情,肌肤赛雪。
少女那如丝绸般柔顺的乌发垂落,发稍落在那楚腰侧畔,撩动在那不盈一握的腰肢上。
柔而纤美,掐得极细。也最惹人心怜。
如此姝色,如同明珠一般,仿佛这昏暗的室内都顿时光彩了许多。
听着灯下红衣美人柔声唤他“夫君”,章晟突然心中飞快地跳了一下,突然就有些口干舌燥。
此时的妺妩将人上下打量了一番,这才发现章晟腰间系着一个白色的粉荷荷包。
红色的喜服上,这个白色荷包便更加明显了。
这一看就是女子所赠之物。
“夫君腰间这荷包是?”
章晟低头一看,解下这荷包说道:
“只可惜了你这亲手绣的荷包,我几乎日日都在军营,并不知晓。订婚前才从章立轩那里得知了你这些年的心意。若是我母亲知道,当年曾替我定下这样一个贤淑的妻子,她定然泉下欣慰。
我自从军后,就与侯府关系远了。因此竟一直不知我有未过门的妻子。你可会生气?”
听闻此话,妺妩朝他笑着摇了摇头。
低下头的一瞬,唇角却露出几分讥讽。
好个李代桃僵!
章立轩为了能够早日摆脱原主,不仅伙同侯府和秋父将这桩婚事换了人。居然还骗章晟说这些礼物是原主送给章晟的。
虽说章晟出能带兵杀敌,入朝也曾设计平乱,阳谋阴谋见过无数。但是恐怕他并不会料想到,他们两家人一同骗婚不算,还骗他说秋家小姐恋慕的是他。
原主的一片心意不仅被章立轩弃之敝履,章立轩竟然利用这份情意来彻底摆脱她。
若是原主活着,恐怕也会被这般狼心狗肺之人活生生气的犯病。
好在妺妩从不在意这些辣鸡之人的辣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