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情况却刚好反了过来。
曾自以为无所不能,但原来,还是要笨拙地从头开始学习如何“活着”,如何照顾别人。
明明琐事比在姑苏的时候多得多。但很奇异地,尉迟兰廷一点都不觉得累,反而觉得自己偷来了偏安一隅的时光,有一种意外的安然感觉。
……
冬天的被窝太有诱惑力。桑洱的回笼觉睡到了正午,才迷迷瞪瞪地爬了起来,吸了吸鼻子。
跑出客厅,正好见到尉迟兰廷放下了两碗米饭。桑洱火速看了一圈,米饭是熟的,菜里焦黑块状物只有零星几点,肉也切得比之前规整多了。
大婶的“□□”果然有用,这次好歹能入口了。
尉迟兰廷没和她计较刚才的事儿,挽起袖子,坐了下来:“吃饭吧。”
桑洱坐在他对面,捧着碗,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看到她吃得那么欢,尉迟兰廷怔了怔,也夹了一块自己做的菜,疑惑地放进了嘴里。
果然,即使这是他自己的手艺,他也不能违心地夸一句“好吃”,至多是“还过得去”的程度罢了,和以前他们吃的差多了。
其实他刚才在厨房已经尝过了。没想到端上来,她会吃得两腮都鼓囊囊的。任何人见了她这个模样,连食欲也能平白增添几分。弄得尉迟兰廷还以为自己真的做出了什么难得的美味佳肴。但一尝,就知道想多了。
不是因为真的好吃。是因为这是他带来的,所以她无条件地接受。
还有,他可没有问过她愿意与否,就直接带她来了这个陌生的地方,她还是一副心满意足的模样,仿佛只要和他在一起,怎么样都可以。
尉迟兰廷垂下了眼,心里涌动着难言的感觉。
太傻了。
他的身边,大概找不到比她更傻的人。
桌子很小,两人挨在一起,膝盖和鞋子难免会碰到彼此,抵在一起,很是暖和。桑洱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在越坐越近。
以前不管多冷的天气,她都像个火炉。如今却好像比以前怕冷多了。这会不会也是锁魂匙的影响。
昨天,他听桃乡人说,这里的冬天比姑苏要冷得多。距离冬至也近了,看来,还是得尽早准备好保暖的衣鞋给她才行。
.
天儿一日比一日冷。每一天都是重复的,却又有细微的不同。
尉迟兰廷的厨艺一天比一天好了,洗烂衣服的概率也下降了不少。
桑洱本以为自己对他的厨艺的捧场会让他懈怠。其实恰好相反。因为不管端上什么东西,她都眉也不皱地吃下去。
全都是同一个反应。意思就是没有特别喜欢的。
这让作为“投喂者”的尉迟兰廷感到了微妙的不甘,毫无成就感。这才是他在修炼之余苦练厨艺的原因。
好在,偶然一次,尉迟兰廷终于发现了桑洱喜欢吃湖面凿冰捉起来的鱼。鱼腩鲜嫩,炖出来的鱼汤是奶白色的。从此,他出去买东西时,也会隔三差五去一趟抓鱼。每当他回来,一听见院子开门的声音,桑洱就会高兴地冲出来,扑到他身上,“兰廷”、“兰廷”这样叫着。
分开了几个时辰,她也能像分开了几天一样粘人。
除此以外的时间,尉迟兰廷都放在了修炼上。
被禁锢了多年的蓬勃灵力,不断涌出,每天都呈几何式增长。他知道每增长一份,自己日后的胜算就多一分。
与傻子相依相伴,竟是他生命里唯一一段宁静平和的日子,掩盖在其下的却是脉脉暗流。
身在其中的人,沉浸于追赶仇恨。还没有意识到,这段不会再重来的时光,这点夹在腥风血雨的生命里的琐碎的旧日温柔,对他意味着什么。
一眨眼,冬至到了。
北风迅烈,刮得檐上的瓦片仿佛也在轻微地震动。一场突如其来的鹅毛大雪,下了一整夜,封住了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