蹄怎么说呢,看起来还是挺好吃的,好像和之前吃过的猪蹄都不一样。
而且,闻起来味道也好,似乎没有之前吃猪蹄时候的猪腥味。
说不定,这味道还能凑合。
想到这里,余老师也忍不住了,大嘴一张,啊呜一口咬下去。
第一口吃到了软糯的肉皮,继续往下啃,肉皮下面是一层肥而不腻的肥肉。
肥肉之下,又藏了些许瘦肉,更多的是猪蹄筋,弹性十足。
不管是肉皮还是肥肉和瘦肉,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入口即化。
只剩下了猪蹄筋的弹牙。
这一口下去,鲜香的味道让余老师忍不住眯上了眼睛。
太美味了,只以为红烧肉美味,没想到,猪蹄儿也能做成如此美味。
壹鸣阁这厨子,真是绝了。
看起来,就算最寻常的食材,在壹鸣阁也能变废为宝。
余老师的表情,已经足以说明问题,苏小甜了然地笑了。
“这道卤猪蹄可以热吃,也可以凉吃。热出肉香浓郁入口即化,凉吃有嚼劲,Q弹顺滑。”
苏小甜嘴里说的Q弹是什么意思余老师没有用心体会,他这会儿忙着领会卤猪蹄的香味呢。
李局长在一旁看着自家表弟一口浓油赤酱的猪蹄下去,像是吃到了人间美味一样,觉得表弟这是夸张了。
再好吃不就是猪蹄?
“我相信好吃,可也不至于让你露出这样的表情吧?”李局长撇撇嘴说。
真是越来越没出息了!
余老师才不理会李局长,他一口接着一口地咬着猪蹄上层次分明的肉。
好吃,真是太好吃了。
以前怎么不知道猪蹄还能这样好吃,错过了多少美味啊!
来不及说话,一块猪蹄已经下肚,余老师毫不客气地拿起第二块猪蹄啃起来。
“真有这么好吃?”
看着表弟似乎不像作假的样子,一连吃了三块猪蹄,都不停嘴地,李局长忙了。
他忙就伸出筷子要夹一块猪蹄,却没想到,余老师直接端起猪蹄盘子朝着自己怀里送。
“表哥,我这个当表弟的得让着你,红烧肉给你了,我吃亏点,吃猪蹄就行!”
李局长:“……”
当他是傻子呢?
他这个表弟什么时候这样谦虚过?
还让着他?
凡是他有点儿什么好吃的不让着他,都能去告状。
今天这猪蹄不肯给他,情愿让他吃红烧肉,只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猪蹄比红烧肉更好吃。
其实也不是猪蹄比红烧肉好吃,而是因为红烧肉常见,而且,凡是烧得可以,都不至于难吃,猪蹄就不一定了,因此让人更加觉得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