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的重文抑武,同样是犯官,文官死罪极少,更不要说连累家眷,但武官出错不仅自己可能判死罪,且极可能累及家眷【注1】。
云芝眼睛为涩,低声道:“我七岁时,爹爹出门卖货,遇到黑白两道大战被误杀。阿娘养不活我和弟弟,便将我卖了。因被转卖了许多回,才到了艳辉楼,就连自己的故乡在何处我也不知道。”
《宋刑统》:略卖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者、子孙者,徒三年;因而杀伤者,同强盗法;和诱者,各减一等【注2】。
这就是说私卖人口为奴婢死刑,卖为农奴流放三千里,卖于人为妻妾孩子,三年牢。若是伤害被拐卖人的身体,拐卖者就按强盗罪判决,强盗罪是比较严重的罪行,为首基本是死罪。
云芝被买入艳辉楼是奴婢贱籍,因是第一类死罪。贩卖之人为了降低风险,会将她转卖几手,而不是留在当地。这样就算不幸闹到衙门,也不容易追查。
七岁的孩子已有了记忆,但普通百姓家的孩子不读书不识字,困居一处,顶多认得村里。即便是知道家乡叫什么村子,可方言加上同音,也不可能知道村庄的正式名称。知道了村子的名称,若非颇有代表性风格的名称,也是无用。
大宋各州各道那么多村庄,重名的多了去了。
“那你怎么不解救她?”孟青楼嘲讽道。:,,.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