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圈的导演很多都是自编自导,另一方面是男权为主的电影圈对女性还是有点性别歧视,认为她们就适合写点情情爱爱的小场面,没男作家格局大。这点是否是纯粹的性别歧视不重要,反正电影圈女性本来基数就少。
尹南絮见过的前四位作家谈的都算顺利,唯独在金熙采这里卡住了,她会最后来见这位也是预想到她们会卡住。因为她对五位作家的要求是一样的,她给他们一个月的时间,一个
月后她要看到剧本大纲,写不出来大纲也得有个基础的企划书,梗概总要有。
圈内找作家一起参与现实题材改编的作品规矩都大差不差,区别只在时间和价格上。一、两个月乃至半年一年的都有,金额看双方谈。因为事情真实存在,改编就看各个作家的功力,那跟完全由作家写一个剧本是不一样的。
这东西类似跟作家约稿,主题由甲方定,作家是乙方。甲方尹南絮限制时间一个月,给出的润笔费是两千万(十二万RMB不到)。按照正常流程,这笔钱其实是意向金,差不多就是签约定作家才会给。但尹南絮没办法跟其中一方签约,就干脆当它是润笔费,不管双方合不合作钱都会给出去,不合作也当交个朋友。她不差那两千万,对方也不差这两千万。
那四位能谈的顺利也是因为尹南絮表示那笔钱是润笔费,成不成她都不会再要,面子给足了,什么都好谈。之所以会在金熙采这里碰壁,是因为金熙采不需要面子,在目前的情况来说她也没办法要面子,她要的是实实在在的钱。两千万对她来说太少了,少到她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要花费一个月的时间去做。
都算不上缺钱的四位作家不介意两千万到底是意向金还是润笔费,金熙采介意。意向金代表要签约,签约了才会有定金,后中期款,乃至于尾款,陆陆续续都有钱,不止有钱还有作品上映。但润笔费不是,润笔费代表作品一旦尹南絮不满意,就不会签约。她手上恰好有在做的企划案,是要给CJ的,她得先保住跟CJ的合约,而不是因小失大去赚那两千万。
难道不能先放下CJ那边给尹南絮兼个职?不能。
不是金熙采做不到,而是合约限制,她现在是CJ的签约作家,跟尹南絮合作在没有CJ授权的情况下涉嫌违约。虽说CJ不可能真的告她,毕竟尹南絮身后站着姜帝圭,CJ要是想诉诸法律,尹南絮也会被牵扯,他们不会那么干,不值得。但金熙采本来就处在危险的边界,此时做出踩线行为,那是自找麻烦。
偷偷摸摸赚个两千万不行吗?不行。
如果一开始就抱着没办法合作的态度去写作品,两千万是能赚到,但她跟尹南絮没办法交代,跟康佑硕
更没办法交代,那叫骗钱。有没有仔细对待作品是看得出来的,尹南絮又不是什么外行,甚至不是什么外人。金熙采没堕落到要骗小姑娘钱的地步,她要是能干出那样的事,也不会沦落到这一步。
尹南絮也不可能跟她说什么你可以偷偷摸摸写,我也不会说出去,别人也不会知道的话。开什么玩笑,她要的是全力以赴的合作者,不是来当慈善家的,不然谈什么润笔费,直接跟她要账户打钱不就行了,就当是给孩子的见面礼。
钱是怂人胆,没钱人就怂,这话到哪都有道理。
尹南絮把金熙采放在最后一个见,就是因为这位的顾虑太多了,她要背负的东西也很多。两千万不足以让金熙采有搏一把的勇气,但在没有看到作品之前,尹南絮也不确定自己的钱会不会打了水漂,因此她也没办法提高价格,或者直接跟金熙采签约。
尹南絮能做的是给金熙采一个选择,她给金熙采看了CJ未来三年的投资计划,大企划社几乎不会出现临时决定拍摄作品的情况,都是按照计划推项目。按照计划未来三年CJ都不会上新项目,就算金熙采能出一个好的企划书,让CJ决定投拍,那也多半是三年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