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华夏的领养审核其实是很麻烦的。不过在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是社会福利院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这方面, 条件却又放的很宽。只要求收养人年满三十周岁即可。刘耀今年三十九周岁, 孟齐比他小三岁,两口子都符合领养人的年龄要求。而且他们两个又是同性结婚,就算将来也不会有孩子。
最主要的是被领养人陶暮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了。在法律上说已经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也就意味着就算刘耀领养陶暮,双方也不会因为领养人性取向的问题存在什么道德上和法律上的风险。
所以他们要办领养手续, 只需要双方都同意,然后向孤儿院递交一下收养申请书, 然后去收养登记机关办理一下相关登记手续,最后再去当地派出所上个户口就行了。
比收养十四周岁以下的孩子要简单多了。
可饶是如此, 等刘耀三人把所有手续跑下来, 也足足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
新户口本发下来当天, 陶暮抱着簇新的户口本傻乐半天。修长的手指在户主页和标有所有家庭成员那页翻来翻去,时不时还翻到印有自己信息的单独页。上面写着陶暮, 性别男,与户主关系……
长143毫米, 宽105毫米的几页纸, 被陶暮翻来覆去的折腾,都快翻烂了。
陶暮没有自己的户口本。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只有属于自己的身份证,但是没有户口本。所有孤儿的户籍全都登记在孤儿院的集体户口上。就像上大学的学生可以把自己的户口挂靠在大学里一样。
陶暮上辈子回到沈家时,也没有迁户口。不知道是原书过于玛丽苏的剧情光环让所有人都忽略了这一点, 还是因为什么别的原因, 反正沈家人都没有提到过迁户口这件事。陶暮自己提过一次, 被沈妍冷嘲热讽的说他“刚回沈家连人都没认全就迫不及待的想确定关系分家产,是不是还盼着爸妈早死”的话给怼回去了。之后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直到陶暮后来被沈家人逐出家门,陶暮也没上过沈家的户口本。
上辈子他直到死,都还留着能再次回到沈家,被沈家人接受的奢望。所以他即便被沈家赶出去,也没有想过自己单立一个户口本,哪怕他后来在沪城买了自己的房产和别墅,他的户口也一直挂在沪城大学的集体户口上。就算他已经毕业了,校方也没有催他把户口迁出去。也不知道是剧情光环辐射的,让大家都忘了这一点。还是因为别的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上辈子陶暮把沈毓赶出沈家时,并没有提出把沈毓的户口从沈家迁走这件事。所以直到他死的时候,沈毓的户口还一直立在沈家。现在想想也是好笑,他身为沈家血脉相连的亲生儿子,连个户口本都没上去。倒是那个鸠占鹊巢的家伙,一直堂而皇之的留在沈家的户口本甚至是族谱里。
也难怪陶暮刁难沈毓的时候,沈家的世交故旧全都站出来阻拦他。他当时还以为沈毓的魅力确实大,现在想想,分明就是沈家的态度太明确,以至于所有人都乐得给沈家一个顺水人情。
重活一世,陶暮兜兜转转三四十年,总算有了自己的户口本。上户口的时候刘耀还小心翼翼地问他要不要改个姓什么的——刘耀倒是没别的意思,他就是想告诉陶暮,不管他们家小崽子姓什么,他是把陶暮当亲儿子看的。将来要让陶暮给他养老送终,他也会把所有家产交给孟齐和陶暮继承——就是这么一个正式的,法律认可的家庭关系。
可是陶暮思前想后,考虑了好几天,直到上户口之前,还是决定不改姓——他就是陶暮,既不是沈暮,也不是刘暮,他只做他自己。从今往后,再也不会因为那些不在乎他的人伤害自己了。
既然上辈子没活明白,这辈子就再活一次。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他就想用陶暮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