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陶暮真的是迫切希望能跟大佬立刻探讨一下新平台的问题。奈何他在医学领域的造诣就是七窍通了六窍。陶暮是个极为看重效率的人, 在没有提前做好准备的情况下, 他不准备跟云大佬漫无目的瞎瘠薄谈,以免在大佬面前暴露自己的浅薄无知。降低自己在大佬心目中的分量。
于是陶暮当机立断, 向大佬申请了三天的准备时间,信誓旦旦的表示:“给我三天时间, 就算我不能全面了解医学领域, 但我可以结合飞讯网的创建经验做一份策划出来, 保证不会让云大哥失望。”
本想请陶暮吃午饭, 顺便在午饭期间随便聊聊的云逸顿时感受到了压力。将原本要说的话吞回肚子里, 云逸转口笑道:“那我也回去准备准备。虽然我是医学专业的学生, 但是我也没有什么工作经验。也不知道我的想法合不合适。”
“一定合适。”陶暮表现的倒是比云逸本人还自信。
这可是未来的首富大佬啊!大佬拿出来的想法……就算眼前不合适,这不是还有他这个策划小能手嘛!
在这一刻,重生回来的陶暮并不是一个人战斗。他觉得他浑身发光, 后世十年,所有互联网精英们的才华智慧在这一刻齐聚在他的身上。其中最为闪耀的就是云逸大佬的首富光环。
云逸淡淡笑着, 看着陶暮说话间就眉飞色舞想入非非的模样, 忍不住莞尔。
“我觉得你回到燕京以后活泼多了。”云逸这么说着, 忽然想起来,陶暮今年也才十八岁, 跟自己妹妹一样, 是个刚刚进入大学的小孩儿——比自己还小两岁呢。
那他跟一个年龄比自己小的学弟吃顿午饭,好像也用不着太过正式。提前考虑谈话内容什么的, 还是想到哪儿说到哪儿吧。
“我中午请你吃饭吧?”云逸笑着提出邀请:“你喜欢吃什么?医院附近有一家蜀川火锅, 不知道你感不感兴趣?”
云逸觉得, 两个人第一次出去吃饭就应该吃火锅。比较热闹,就算不熟也可以讨论食材。然后从食材慢慢过渡到别的话题,这样不会尴尬。
“我没问题。”陶暮欣然笑道:“我挺喜欢吃火锅的。什么种类的火锅我都爱吃。对了,我们学校附近还有一家涮羊肉特别好吃。是我同学家里开的,有机会我请你吃吧。”
陶暮不忘给温葆家的羊肉锅子卖安利。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差点错过未来首富大佬的一饭之约。
“你是说温聚祥?”云逸也知道这个店:“我知道王府井那边的总店,以前我们家人去吃过。味道特正宗。”
躺在病床上的苟日新听的口水横流,痛苦的叫停:“你们两个别说了。我都馋死了好不好!”
陶暮和云逸相视一笑。陶暮说道:“你现在要准备手术,忌口的东西太多。等你病好了,我请你吃好吃的。”
苟日新眼睛一亮:“我想吃你做的鸡爪子。”
“行。”陶暮一口答应。转过头来就见云逸好奇的看着他。
“你还会做饭?”
“家学渊源。”陶暮特自豪的回了一句:“改天请你尝尝我的手艺。”
“好呀。”云逸真是特别期待了:“我也想尝尝狗哥念念不忘的烤鸡爪子。”
“没问题。”陶暮对于自己的厨艺还是特别有信心的。
两人在苟日新的病房一直呆到快中午才离开。期间云院长又过来一次,见到陶暮后表现的十分热情:“有时间来家里玩。我们家朵朵总念叨你。”
作为一个长辈,云院长是非常欣赏陶暮的。且不说小伙子救了自家闺女这缘分,单说陶暮刚刚上大学就创建了自己的事业——人聪明,心性好,还有正事儿,相貌英俊,性格也比同龄人更加成熟稳重。现在一瞧还会做饭,那就是会疼人呀。
用程老师的话讲,这就是典型的有车有房父母双亡,简直就是选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