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二字。如今夫君成了侯爷,条件上、安危上,总比以前好了不少。
但她就是一百个不放心,或者说,一千个不舍得,不舍得自家夫君一走就是一年半载,不舍得自家夫君在外风餐露宿,饥一顿饱一顿。
她总想把万事都准备好了,但其实心里又再明白不过,哪有什么万全的准备,打仗这种事,不像在家里,哪里能样样都舒坦。
夫君这样说了,知知乖乖应下,“夫君放心,我和孩子们在家等你。”
陆铮很喜欢听妻子说“家”这个字,而且他很早就发现,知知很喜欢用“家”这个字眼,无论是在郧阳陆家时,还是这些年换过的好几个府邸,她都常用“家”来称呼。
就好像,在她心里,家从来不是一个固定的住所,他们一家人在的地方,就是“家”。
“好,你和孩子们等我回家。”陆铮微微笑着,“等我来接你们。”
几日后,陆铮携大军出征,他手下最信任的将军——张猛,则被他留了下来,守卫徐州。
出征当日,千军万马,浩浩荡荡,有气吞山河之姿。
陆铮策马,行在队首,临出城门之时,他回头,朝后望了一眼,那一眼望得很远,一下子看见了人群最前面,一身红衣、面容清丽的知知。
隔得老远,陆铮却仿佛还能看见知知那双明亮的、第一眼便令他倾心不已的眸子。
无论多少年,他想起那个鼓起勇气在清晨敲响陆家大门的小娘子时,心中都是柔软得不可言喻的。
身边将领见他回身,一人正要问,另一人则冲他使了个眼色,别没事找事儿!有点眼力见行不行!
陆铮那一眼,不过看了短短的一瞬,便回过头了,拉起缰绳,手臂用力,胯/下马儿蹄子迈得快了起来。
凛冽的北风中,大军一路朝东,却不是争权夺势,至少名义上不是,名义上,陆铮和他的大军,是去诛杀逆贼的。
一月前,益州雍州结盟,掀起了兵戈。
天下文人虽将痛斥少帝昏庸无度,失德招致天灾,但益州和雍州的起兵,仍是叫这些文人顷刻间倒戈,破口大骂,称为首的蒋氏为逆臣贼子。
在这些文人心里,少帝再失德,也是正统。
既是逆臣贼子,自是人人得而诛之的。
陆铮乃顺势,顺应天意,顺应民意,领兵诛杀逆贼,救江山社稷于水火之中,端的是名正言顺。即便百年后,再有人来撰写史书,都不得不浓墨重彩写下这一笔。
无论最后的结果如何,至少陆铮的开始,绝不是违背仁德二字,绝不是有违天意的。
……
大军远去,连最末的小兵都不见踪影了。
张猛转头,看了眼仍在原处的侯夫人,刚想开口,就感觉到衣摆被扯了了一下。
他低头一看,是侯爷的掌上明珠,府上那位娇贵的小娘子。
珠珠小娘子正仰着圆圆脸蛋,眨着圆圆的大眼睛,一本正经问,“张将军,你是爹爹留下来,保护我和娘亲弟弟的麽?”
张猛看着同僚远去,能在战场大展身手,原本心中还有些许的羡慕,一下子烟消云散了。
打仗哪有小郡主可爱!
小郡主未免太遭人疼了!
什么娘子能给我生一个女儿啊!
就……真的好想要一个女儿!乖巧听话又漂亮的女儿!
知知一回头,便见自家女儿抓着张猛的衣摆,走过去,语气中带了些轻斥,“珠珠,不许闹张将军。”
说罢,又抬头看向张猛,轻声道,“将军自去处理正事,我们母女自己回府便可。”
自家主公是个醋坛子,张猛再清楚不过,也不敢抬头多看,只拱手恭敬道,“主公临走前吩咐过,末将的正事,便是保护夫人和世子郡主。末将送夫人回府。”
说完了,固执站在原地,拱着手。
知知本想让他去办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