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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第 74 章(3 / 5)

拿了出来:“等下个月你过生日,我再送别的。”

这套翡翠是一条翡翠项链,一对手镯,一只翡翠戒指,价值近千万,算是翡翠中的极品了,赵太太很喜欢,不出门在家都要戴着,反倒是她刚买的那对耳环放起来了。

赵太太除非出席重大场合,很少会戴全套,今天戴项链,就不会戴手镯,首饰讲究精而贵,她已经过了一堆名贵首饰往身上堆的岁月。

宋琛今天也收到了一份贵重珠宝。

是赵新之送的。

是一颗九眼天珠,天珠中的极品了,是他十八岁生日那天收到的生日礼物,是他舅舅在藏区的时候,一个高僧所赠,因此更为珍贵。他原本打算在和宋琛求婚的时候,作为礼物送给他的,如今已经无望,可他在搬走之前,还是将这颗天珠送给了宋琛。

“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收。”宋琛说。

“你不要就扔了,我是不会再要了。”赵新之说:“这颗珠子我本来就是打算给你的,看见它就想起以前的一些可笑想法,在我这里,看见只会徒增烦恼。”

他将那颗天珠放到桌子上:“你收我的东西还算少么?”

宋琛特别尴尬。

那他要怎么办,全部都送回去么?他还真不知道他那些珍宝里头,哪些是赵新之送的。他得把他那些宝贝一一清点一下,别人的不说,赵氏三兄弟的,即便眼下不还,等以后他们结了婚成了家,也是都要一一还回去才好。

赵新之这一回没有纠缠他,放下珠子就走了。

明天他就正式搬走了,晚上这顿饭却也没在家里吃,说是和朋友聚会。

赵云刚从来不是个多么好的父亲,不管他这些事,赵太太心里不忍,但也觉得当断则断,几个兄弟一直都是半手足半竞争的关系,以前跟他亲密的宋琛也“背叛”了他,赵新之这段时间算是饱尝孤苦郁闷,尤其家里最近又添了喜事,衬托之下,更显得他一个人孤单寂寥,家里的喜悦,他感受不到半分,只感觉已经离这个家越来越遥远了。

他性格本就寡言忠厚,什么心事都藏在心里,即便和最好的哥们喝酒,心里话也没有吐出来半分。

他就更觉得心酸,这注定是一段连倾诉都不能倾诉的悲恋,不如喝个酩酊大醉,再不醒来。

在这方面,其实他和宋琛最像,情与欲都很重,只是宋琛爱恨如火,他如静水流深。

宋琛在家收拾他那些宝贝。

他的珍宝非常多,他刚穿过来的时候重新整理了一下,最贵重的基本都在黄花梨的多宝格上放着,除了极个别是他在《离婚》里写过的,大部分其实他都不知道来历。

有些是别人送的,有些是宋致远和郁华夫妇留给他的。他有机会要问问家里人,看看他们知不知道。

正在收拾的时候,赵近东的电话就打了过来。他开了外放,继续收拾,顺便问了一下赵近东。

“你自己收的,都没记住么?”

“东西太多了,大部分我都记不住了,我又从来都不把这些放在心上。”

宋琛这个人物,对金银珠宝应该是没有什么概念的,因为太多了。

他就一个一个问赵近东,发现赵近东对以前的宋琛真的很不上心。

除了他自己送的一两个小玩意,其他的他一概不知。

“是不是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其实你都一点都不了解我。”宋琛喜滋滋地说。

他有隐秘的喜悦在心里。

赵近东说:“你成天收那么多礼物,自己都记不住,还指望别人记住。”

“我记住的也不多,我就知道这个唐宋玉船,是大哥送的……大哥今天还送我一颗天珠,放下就走了。”

赵近东就“哦”了一声。

宋琛说:“我打算把这些东西都归拢归拢,大哥三哥四哥送的,以后都想办法还回去。”

“怎么突然想还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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