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说,这是没内卷起来。
“我可不去那种地方!”宋秋凤跟妹妹说,“音乐吵得我回酒店了心脏还咚咚乱跳!”
坐上飞机,宋秋凤突然发觉,自己三十五岁了,这是第一次独自出游。
第一次!
她难以置信。
她掏出小笔记本把自己以往的旅行依次写下来,从上次去荷兰一直追溯到十五六岁第一次南下打工,发现还真是。每次全都有人陪着她。
只有一次可能不算。
小妹从英国复健回来,她本来跟宋诗远一起去看妹妹,结果到了C市机场,宋诗远合伙人打来电话,一个厂子发生火灾,宋诗远当即飞回G市,她只得自己从C市到A县。
宋秋凤抱头,唉,原来她根本没自己想的那么能耐。
也好,三十五岁开始自己行走,也不太晚。
到了目的地,她按小妹提供的信息按图索骥找到那家青年旅馆,刚进去时还有些惴惴,怕人家笑话她一把年纪还来住“青年旅馆”。
谁知旅馆前台接待的男人留了一脸大胡子,瞧着比她还大呢。她办入住时,悄悄观察在旅馆大厅里来来往往的其他住客,看起来跟她年纪差不多,这才放下心。
亚洲人本来就不显老,她又常年锻炼注意保养,身材高挑健美,再素颜梳着长马尾,很容易混入。
宋秋凤当晚就找到了旅伴。
四五个年轻人同一天住进店,攀谈起来,大多数是学生,轮到宋秋凤介绍自己,她反问,“你们猜猜我多大了,是念书还是工作?”几个人猜了一圈,都觉得她最多二十五六,不能更多了,那肯定是工作了的。
确实,一直住在象牙塔里的人跟要为生计奔波的人即使同龄也气质迥异。
宋秋凤就顺着他们的猜测说自己在G市工作了几年,想出国留学镀镀金,先出来玩一玩,看看情况再做打算。
有了旅伴,走走停停,到了大景点城市,有人继续一起走,又有新人加入,好笑的是许多人直到离开时大家也只知其名,不知其姓氏,有的人介绍自己时干脆就没说姓氏,宋秋凤更绝,介绍自己时随手给自己起了个洋名:菲比。她跟着两个妹妹看了那么多美剧英剧,最喜欢的人物是老友记里的菲比。
她的英文老师王玛丽说过,人讲不同语言时就有不同性格,宋菲比现在就是宋秋凤的另一个性格。她活泼,爽朗,大气,无论对女孩子还是男孩子都是这样,跟谨小慎微,几乎从不大笑的宋秋凤完全不同。
原先她还发愁十四天的行程她一个人要怎么熬过,谁知一转眼就要结束了。
旅程结束前两天,大家到了地中海最美丽的海岸。
伙伴中有个小伙西蒙一路跟她结伴同行,从第一天认识她就眼睛跟着她转,宋秋凤知道他想要什么——年轻男孩的眼睛直接连着心,像清澈的小溪,一眼能看到底。
男人的眼神很容易分辨,同样是为了一件事,纯粹的欣赏和爱慕跟纯粹的肮脏□□形同黑白。
传说中,这段海岸是维纳斯诞生的地方,既然已经到了神话和现实交汇的地方,面对一个俊美温柔的男孩子,那还犹豫什么?
宋菲比主动拥抱西蒙。
他居然还会脸红。
剩下这两天,他们没有跟着其他小伙伴去游玩,她订了一家酒店套房,足不出户,饿了就要客房服务。
这场狂欢时刻都在倒计时。她和他都知道,所以每一刻都很珍贵。
临别前,西蒙问她,我还能见到你么?
她给他一个很东方式的答案。模棱两可。像是那种只有在国外中餐馆才能吃到的“命运饼干”里的小纸条上的话,又像寺庙里的签文。
西蒙神魂颠倒。
坐上回国的飞机,宋秋凤还在回味变身菲比的快乐。
她在飞机上睡醒一觉,突然惊觉,过去这十四天的旅途不正像一场浓缩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