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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买房(1 / 4)

名字改好了, 房子也有着落了,这可真是双喜临门。

但是四个人得憋住这股高兴劲儿不让人看出来。

宋改凤——不,现在是宋诗远了!

宋诗远和余自新一商量, 买房这种大事, 一定得稳妥, 最好是能找个律师帮帮眼。这十几万可是他们全部的积蓄。

这个时候,就得站在巨人肩头啦!

宋诗远给丧彪打电话, 问候了几句后说自己姐妹几个打算买个二手房, 看他能不能指指路,怎么办手续能顺利些, 有没有律师朋友啊?。

丧彪先恭喜她们,“有了恒产,就在G市真正立住脚了。办房产手续你不用问我,到了办事大厅, 外面守着好多‘领路’的,有人专门领着你们去盖章, 花上几百块钱,走运的话一天之内全部章都搞掂!”

90年代政府机关有三难是出名的,话难听, 脸难看,事难办。这时商品房交易刚刚兴起, 各项规章制度并不完善, 买卖房屋手续相当繁琐,要盖很多章不说,有的章还不在一个地方盖!有时甚至工作人员自己都搞不清楚一些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要盖哪个章。

所以千万别小看那些“领路人”, 那么多章子, 每一个在哪儿盖?办公室在几楼?找谁盖?几点到几点能守到人?你知道么?人家可都清楚。

要是你蒙着头自己去摸索,管保你跑上跑下,一天下来腿都要断了,政府大楼要关门了你还差着好几个章,第二天还得来。

没准人家再来个学习、开会,那就白来一趟,第二天再来吧。

宋诗远一听,好险!他们几个打工仔可别房本还没跑下来,因为请假太多被厂子开除了,万一再倒霉点,就被当三无了!

丧彪讲了领路人的事,再说律师的事,“律师朋友我也有啊,购房合同是格式合同,不要很多钱的。”

宋诗远看到旁边宋招娣在做手势——不,现在是余自新了!连忙把电话递给她。

余自新问,“林先生,麻烦你再问问你朋友,我们想加一份购房的出资份额证明该怎么办?房产证上可以写四个人名字么?”

丧彪立即明白了,“你们买房的钱是几个人凑的?”

宋诗远插口,“那当然呀,不然我们哪来那么多钱?”

丧彪又过了十几分钟打过来,江律师说了,她们问的这种情况在G市房产市场并不少见。

G市有不少来做生意的港澳台同胞和外国人,常年在G市,谁喜欢天天住酒店呢?但他们只能花美元买外销房,虽然这种房有24小时保安巡逻,浴室有浴缸,可是价格奇高,最便宜的现在也要一万一平方。谁没事喜欢当冤大头啊?于是有人想到和本地亲戚“合资”买商品房,附上出资份额。

至于房产证的名字问题,法律并没有规定产权证上加名字的限额,也就是说,加多少名字都行。但是,加的名字越多,办理起来越复杂。

房屋所有权证上只能填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必须和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一致,然后,其他出资人可以申请房屋共有权证,每个出资人一本。

房屋共有分为两种,一种是所有人共有,也就是四个人每人拥有一份;另一种是份额共有,也就是她们想问的那一种,四个人各自拥有出资比例的份额。

如果牵涉到贷款,那就更麻烦了,但她们是用现金买房,所以问题不大。

江律师说可以拟定一份出资份额购房的协议,和购房合同一起,要500元。记住,购房合同上也要写明四个人的名字。

宋诗远听完有些犹豫,她嫌贵,而且好像很麻烦,但余自新非常坚定,“办!”这钱绝对不能省。

挂了电话,宋诗远问,“小妹,为什么要写出资份额啊?”她们本来商量了,房子写大姐名字。

余自新解释:“不是我要防着徐大哥,而是这世道就是这样,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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