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怕比较,而且贾元春之前就想着当宫妃的,现在要嫁的是一个进士,落差大,难免没有那么开心。
贾迎春也不觉得贾元春不尊敬她,对方这一段时间以来,应该都不大开心。只是现在不开心还好,等嫁过去之后,就不好不开心了。哪怕贾元春是荣国府出去的,但是人家也不可能一直受着她的冷脸,见她不开心。
“多谢二妹妹了。”贾元春接过了匣子。
贾探春还要小一些,也不好指望一个五六岁的庶女送什么东西。贾探春有过来瞧一瞧就不错了,旁人还担心贾探春一个小孩子闹腾呢。
要不是贾迎春是县主,手里有不少东西,否则她也不可能送贾元春这些东西。不管贾元春在原著里多么无视他们,在这里,贾迎春该做的还是得做,省得人家后面有话说。
因为贾迎春现在不是弱者,而是有品阶的县主。要是没有表示,别人还当她这个县主不给姐妹脸面。
等贾迎春走后,抱琴还说了一句,“嘉和县主还是那么喜欢送人珍珠。”
“她有珍珠可送。”贾元春一手放在匣子上面,微微点头,“而我,哪里有那么多呢。”
以前在宫中花银钱的时候,没有多大的感觉。而如今,她的嫁妆,也就是两千两银钱。等她去那位进士家的时候,对方又有多少银钱呢?
一人一旦接触了很多银钱,就容易对银钱没有那么敏感。
就好比一个人一个月的工资是四五千,赚了两三千的稿费,嗯,不错;赚了六七千的稿,啊,太棒了;等赚了两三万的稿费,咦,怎么这么少。
为什么会有这种错觉呢,因为中间的数字是六七,怎么都比二三大啊……完全没有想后面带的是千还是万。
而贾元春这种的,之前接触是十几万,现在是两千两,去掉万和千,一个是十几,一个是二,怎么都会觉得前面的单位更大,何况事实也是如此。
不管贾元春如何觉得的,贾迎春都不可能去管,她也不可能把自己的银钱交给贾元春。
贾迎春和贾元春表面上没有不对付的,但是两个人从来就没有好好坐下来聊过天,贾元春以前看贾迎春的眼神不是不屑就是忽视。而贾迎春也不可能凑上去让人不屑,所以她们两个人的关系就是没仇,也好不到哪里去。
从贾元春屋里出来之后,贾迎春就去了李纨那边,她对这位堂嫂的观感还不错。
有人说在荣国府被抄家之后,李纨带着儿子拿着嫁妆离开,说她薄凉。贾迎春却不那么认为,李纨本来就是一个守寡之人,在荣国府本身就不受到重视,儿子也没有受到重视,在那个时候当然是得带着儿子离开。
难道还得牺牲自我成全别人,为贾宝玉发光发热吗?
贾迎春不那么认为,人在必要的时候就得冷情一点,才能过得好一些。因为生存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一个女人在古代也很难撑起一大家子。
李纨要是不那么做,就得跟着大家一块儿完蛋,与其一块儿完蛋,倒不如带着儿子另寻出路。何况李纨本身就是小官之女,就算有嫁妆,又能有多少嫁妆呢。
人家在荣国府待了那么多年,可能看了很多事情,早已经心寒了。
现在这个没有守寡的李纨,贾迎春认为对方还不错。
“去过元春妹妹那边了?”李纨见到贾迎春过来,热情地招呼她,让了端上茶水糕点,“这些糕点是我今儿做的,就想着你要过来。”
“去了那边才过来的。”贾迎春坐了下来,“果子收到了吗?”
“拿到了。”李纨点点头,笑着道,“你看兰哥儿,还拿着呢。长了牙齿,让人喂点给他吃,他自己也能咬一咬,有牙印。”
贾迎春看向一旁的贾兰,有了父亲在,想来贾兰也能过得好一些,而不是只有一个母亲关心他了。在原著里,贾兰明明是王夫人和贾政的嫡长孙,却是被忽略的存在,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