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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粟粟和谢志毅虽说都在清华大学, 但是两人的专业不同,所以平时见面的机会倒也不多。

这个学习机会,是他们从几千、几万人当中拿到的, 既然来了,肯定要好好学习。而温粟粟因为读过大学的原因,一来就领先班上同学一大截,每次考试都能够得到第一名。

不过短短一个学期的工夫, 她已经被学校的老教授注意到了。

老教授得知她以前只是读过卫校而已,竟然就能懂这么多的知识, 直接将她调到了他所在的实验室,让她以后一边上学,一边跟着他做实验。

大学当中, 不乏有毕业之后就留在学校的, 那些人都是十分优秀的。而温粟粟这种还没读够一个学期,就被学校最严格的教授选中, 让她进自己实验室的,更是独一个!

温粟粟很快成了清华的风云人物。

不过温粟粟没把这些放在心上,她每天三点一线,教室, 实验室, 回家陪陪爸妈, 然后再给霍温南打电话。

两人分别三四个月, 但感情如旧,霍温南还给她寄了一些陈月芬他们准备的土特产,以及大家的合照。

板凳和大柱、二柱又长高了许多。照片里,陈月芬的脖子上戴着她送的那根丝带,徐月红戴着发夹, 他们面对着镜头,都真诚地笑着。

温粟粟收到之后,买了个相框,将照片放进相框,就摆放在她的桌子上。她每天都能看到,每次一看到大家,心情都变得更好了。

时间过得很快,在这段充实的校园生活当中,温粟粟学会了很多,得到了老教授喜爱的同时,终于迎来了寒假。

只不过她放寒假的时候,兵团还没有放假。

兵团的假期很少,而且是轮休制的,不可能大家都回家过年,兵团没人管了。现在兵团开设了农场,大家比起之前更加忙了,不过上头给团里的指标也多了,听说明年还会有新知青过来。

霍温南今年可以回家过年,只不过得等到过年那几天才能回家。

倒是温茜茜,向公社请了假,早早的就回来了。平时温茜茜在公社表现优异,她是公社的知青当中学问最高的,在公社开了扫盲班,做了不少的实事。所以她请个假过来,大家也没什么好说的。

温粟粟在兵团受欢迎,温茜茜在他们公社也照样受欢迎。走的时候,公社里的好几个婶子、大姑娘媳妇儿的,都拉着她的手说舍不得。

温粟粟在接到了温茜茜的来信之后,算准了时间,去了火车站接她。

姐妹两个快一年不见了,温茜茜一下了车,就看到了温粟粟:“粟粟!”

两人相拥在一起,温茜茜问道:“怎么样,学习怎么样了?听说你去了实验室,我真是高兴坏了,真不愧是我妹妹,就是有出息!”

温粟粟挽着温茜茜的手臂,看着她姐,叹了口气:“姐姐晒黑了……”

“这有什么,就是晒黑了一点而已,不要紧的。在我们这群知青中间,流传着一句话,那就是,滚一身泥巴,炼一颗红心,磨一手老茧!粟粟,你看看我手上的茧子,怎么样?”温茜茜将手伸过来。

温粟粟看着原本白白嫩嫩的手上,果真长了不少老茧,眼睛有些发红。当初她姐姐,其实是因为她才去下乡的……

当时姐姐明明已经拿到了单位的工作通知,可是为了不让她去,所以才没去单位报到,去报名下乡了。每家人必须要去一个,要是姐姐去单位上班,那就得她去。

想到这儿,温粟粟喉间哽咽:“姐……”

温茜茜之所以自己将这些说出来,就是怕粟粟等会儿看到之后心里不好受,所以不如自己笑着说出来。而且她自从下乡之后,看到那些人过得苦日子,穷到一年到头吃不上几顿细粮,也没水……

她才知道,她以前的日子过得有多好。

她虽然是为了妹妹才下乡的,可是下乡之后,她觉得她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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