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发海在家里发泄了一通,田二燕也听明白了,同样觉得这事儿不能就这么过去,这个便宜女儿她是没有养过,跟着她亲妈走了,不过在小时候,她亲妈改嫁之前,吃的也是丁家的饭。
而且就跟男人说的一样,不管怎么说他才是她亲爸,她姓丁,这么大的事儿,一点口风都不漏,这说到哪里都是他们占理。
她们母女两个享福去了县城,这次嫁的应该也是县城人,给的彩礼肯定不少,正好留着给她儿子娶媳妇。
她可不是赵巧娘那个没用的,她嫁过来就给丁家生了一个大胖儿子,奠定了他在丁家的地位。
她是个没用的赔钱货,唯一的用处,就是帮扶她弟弟了,想到这里,她一连串的附和:“对,这事情我们不能就这么算了,我们去找她们!”
不过不是说去就能去的,他们要开介绍信,田二燕不用上班,但是丁发海是要的,他要等休息了,才能拿着介绍信去找人,等到出发的时候,已经过去一段阵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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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向安有了这次去市里补充的物资,晚上就在农场里给自己开小灶,品种丰富,这样每天吃,加上本来就在生长发育期,她脸上逐渐有了肉,多了健康的红晕,头发也不是黄黄的营养不良的样子,看上去更亮眼了,这让一些爱说闲话的看到她这模样,都没办法说是她长得丑,周博扬才会选了她妹妹的话来。
这明显就是一个盘条亮顺的好姑娘啊,这都看不上,还不得看上天仙啊。
跟俞向安的好气色相反,丁敏秀现在比孕吐的厉害的时候还要瘦。
她为了不让大家伙看出肚子的不对,在方荣的安排下,跟着方荣妈胡春雨回了方家老家,这里距离白石县并不近,坐火车要四个小时,不提路上的折腾,到了之后,看着这全然陌生的乡下地方,簌簌掉泥的墙面和稻草铺成的床,心里一片茫然。
她就要在这里度过几个月的时间了吗?
身边唯一称得上熟悉的就是胡春雨,但说是熟悉,也就是见过几次面而已,她还敏感的察觉出来她对她的不屑,这日子,能好好过?
很快她的预想就成真了。
说起来,她其实没有吃过多少苦,她小的时候在丁家过得最差,但是那时候她太小了,没多少印象,等到她记事了,赵巧娘日子过不下去回了赵家,有亲外公亲外婆在,她在赵家跟表兄妹过着相差无几的生活,等到跟着赵巧娘来了俞家,日子比在赵家更好一些。
虽然不能吃饱肚子,但是这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她长了这么大,唯一去过的乡下就是俞家的老家,但是那边有俞青山的帮扶,房子家什都不错,根本不是这里能比的,她刚来,就看着一只黑乎乎的虫子在她被褥里产卵吐了。
胡春雨看到了,没当一回事,让她拿抹布擦一擦,照旧用,她是不会娇惯她的。
这算什么,在进城之前,她在这里生活了小半辈子,这种事见的还少吗。
这次不是为了女儿,她根本不会回来这山沟沟里受罪,看着“罪魁祸首”,她有那闲心关心她才怪了。
反正在这里安稳待上几个月,别人认不出她肚子几个月了就成。
除了住所,吃的方面也大幅度下降,在周家,因为她怀孕,周家的收入也不错,吃的是她这么多年最好的,每天就算没有肉,也有鸡蛋,她来这里,方荣因着那块肉,是给了胡春雨足够的伙食费的,但是胡春雨抠唆了一辈子,不可能把这些东西都拿出来,大部分她自己私吞了。
丁敏秀除了三天一个的鸡蛋,每天不是红薯就是野菜,油盐几乎没有,吃的不好住的不好,她瘦的厉害,过了一阵子,她终于受不了了,打算动用自己的私房钱。
在来这里之前,她跟周博扬要了一些钱仔细藏了起来。
她不想动,但是现在不得不动。
丁敏秀提前一天去跟大队那边打了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