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头发,原本“叶芜”那一头及腰的长发披散下来已经快到屁股的位置,她的发质极好,头发浓密黑亮,因为常年绑麻花辫的习惯,披散下来的时候,头发呈现自然卷曲,比烫出来的卷发更加好看。
因为绑了麻花辫的缘故,头发看上去就没有那么长了,绑好后大概在腰部的位置,叶芜理了理两侧的鬓发,推开门准备生火先将米粥煮上,然后清洗昨天晚上换下来的那堆内衣裤。
“啪——啪——啪——”
走到堂屋的位置,阿芜听到了一阵阵劈柴的声音,这让她下意识以为有贼来家里偷柴了,直到看到坐在院子里的况爱军,才想起来自己的丈夫回来了。
“你起来了,柴我快劈好了,水缸里的水我挑满了,昨天晚上你和孩子换下来的衣服我也洗了,灶头上煮着粥,等会儿就能吃了,不过可能会有点烫,最好再晾一会儿。”
看到阿芜出现,况爱军的腰板都挺直了,故意摆弄自己这一身健壮的疙瘩肉。
马上就到立夏了,可这会儿依旧是春季的天气,早晚温度低,这会儿气温也就在十九二十左右,普通体虚的人还得穿两件长衫呢,像况爱军这样穿着一件迷彩背心到处晃的男人可不多见。
“你把衣服洗了?”
阿芜看着院子里晒着的那条熟悉的内裤,和她自己扯不做的简易的小背心,脸上很快呈现绯红色。
那么私密的东西,况爱军居然替她洗了!
阿芜这会儿很想原地爆炸。
“你放心,我肯定洗干净了。”
况爱军想着那个只有他巴掌大的小玩意儿,有点好奇媳妇是怎么将那片布料穿身上的。
算起来,他们已经有近四年的时间没有见过面了,距离上一次亲密接触,也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了。
况爱军一直觉得三年前自己险死还生后心理上出现了一点问题,虽然记忆全数存在,可对于自己这个身份却没有太大的认同感,直到昨天见到了妻子叶芜,他才彻底踏实下来。
他就是况爱军,叶芜是他的妻子,自三年前那场战争之后,况爱军从未像现在这样认同过这个身份。
阿芜看了眼那个急于表功的男人没有开口,转身回了房间。
“三年前,你们得到我牺牲的消息时,所有人真的都以为我死了。”
况爱军也不劈柴了,紧跟着叶芜往屋子里走。
“那时候我们牺牲了很多同志,包括和我同一个营队的队友,战场上太乱了,到处都是飞来的流弹,丛林战争,你不知道你的敌人会从哪里钻出来,那时候我中了一枪,刚好打中了我的右臂,拿枪的手松了,我来不及捡起来,为了躲避敌人的扫射,滚到了一个沟渠中……”
况爱军说这些不是卖惨,而是简述当时战场上的情况。
“清理战场的时候,我的枪支被发现,上头还有几跟断指,让其他人认为我已经牺牲了,实际上枪支是我遗失的,上面的断指应该是后来捡到那支枪的战友的,我昏倒的地方太隐蔽,以至于战争结束的第四天,才被人发现,发现我的是住在边境的原住民,等他将我送去医院,然后由医院等人通知部队时,又过去了一段时间,而那个时候,你们已经知道我牺牲的消息。”
况爱军能捡回这条命,真的算得上奇迹,首先在中枪大出血的情况下,他在环境恶劣的丛林里活了四天。
血没有流干,伤口没有感染,没有饿死,更没有渴死,帮他动手术的医生都大呼不可能。
最后这一切被归结于他身体素质足够优秀,生存欲足够强烈,除此之外,也想不到第二个理由。
“因为所有人都以为我已经死了,所以部队干脆委派我执行一个秘密任务,现在任务完成了,我就回来了。”
况爱军解释完大致的情况:“其实就算不执行这个任务,我们也是聚少离多的,在此之前我们结婚三年,却也只见了三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