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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记》节选①(1 / 4)

《杂记》第十二回。

【乙巳年四月初二, 晴。】

距离夫君高中状元, 头戴乌纱帽、足跨金鞍朱鬃马游街已经过了十多天, 但我还是忘不了那一幕。

当时我就在他游街必经之处的茶楼上, 看着他。

小包子手里捧着一束花,我教他在爹爹到楼下的时候一朵一朵丢下去。

本朝进士游街有簪花的习俗,夫君身为状元, 走在第一位。我带着两个孩子在茶馆二楼, 看到他后面的其他进士乌纱帽上都簪了花。

只有他还没有。

我抱起小包子,说:“包子,丢的准一点。”

街道两旁茶馆酒楼里,很多姑娘和哥儿都把花往夫君那边扔,他身前的马背上已有落花。

但他没捡起来,反而看向了我们这边……

夫君晨起时候告诉我已经订好了茶馆的房间, 让我用过早饭后带着孩子们过去就好。

所以,他知道我们就在这里。

小包子激动的只叫爹爹,小手颤抖, 花根本丢不到路中间去。

我从他手里拿过几朵, 丢了好几次,也都丢偏了。

眼看着他要走过这条街, 赶紧拉着包子的手丢出去一朵。

这朵居然落夫君左手边,他抬手接住了!

我心跳如擂鼓!

我看着他扫落身前的其他花朵, 把这朵簪在乌纱帽上,眼眶突然湿润。

【乙巳年四月初五,细雨。】

今日家里来了位长辈, 是我阿爹的幺弟,我唤他阿舅(注,是哥儿)。

我与阿舅十五年未曾蒙面,今日的杂记篇幅可能会长一点。

阿舅提前下了拜帖,夫君今日便没去工部,陪我留在家里。

我有些慌乱,对阿舅的记忆也仅存于年幼时他给我买糖葫芦、桃酥,还有各种好看的小玩意儿。

后来我七八岁时,阿舅也嫁了人,我就再没见过他。

夫君问了我对阿舅的印象,从醉仙楼定了些酒菜,等候的时间中,便在书房教我练字。

临摹的字帖依然是夫君写的行书。

过了会儿,阿舅来了。看着他鬓边的白发,我很是吃惊。

阿舅比阿爹小了六岁,这么算来也才刚过三十,怎么就生了白发!

夫君陪阿舅说了会儿话,就把空间腾给我们。

阿舅才道,原来是在阿爹没了的那天,他一夜之间鬓角全白。

也是因为现在这副容貌,他才没有再去尚书府找过我。

我很担心阿舅在夫家的情况,但阿舅却说:“不用担心我,他的其他夫人生的都是女儿和哥儿,只有我膝下有子,他不敢拿我怎么样。”

我没说话,就算是这样,阿舅过的肯定也十分辛苦。

但阿舅说他年纪都大了,便问我现在过得如何,我说自己过得很好,夫君是我的良人。

阿舅却担心我年纪小,被男人的花言巧语蒙骗了。

我带阿舅去书房,刚刚夫君在那里教我练字,纸张还摆在原地。

阿舅打眼一看,以为那是夫君自己在写字,他皱眉说:“京城里传闻黎修之写得一手好字,他的行书怎么看起来……没有那么惊艳。”

我笑着问阿舅,“您觉得这份行书的字帖如何?”

阿舅说:“笔走龙蛇,动势和游丝的把握堪称完美,我平生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字。”

然后阿舅话锋一转,又说:“这是你相公师父写的?哪家的师父会让徒弟直接临摹自己写的字?”

要知道,字是一个人的脸面,就算同是楷书,也分为颜体、柳体等等,每个人写出来也各有不同。

但若是照着字帖临摹下来,那后来学的这个人字体必然会跟写字帖之人的字十分相似。

若学习之人动点歪心思,模仿其字迹作假,栽赃陷害,那写字帖之人真的是百口莫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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