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
“这还用说嘛,你在报纸上不带脏字地骂人的时候,犀利得跟什么似的,谁能看得出你现实生活中这么温和啊。”谭聪健摇摇头道:“要不是我认识你这么多年了,我都想象不到你能写出那样的文章来。”
萧凯摇头笑道:“我怎么觉着你是在拐着弯儿地骂我呢?”
“哪敢哪敢。”谭聪健举起酒杯笑道:“听说你马上就要去震旦大学任教了?萧老师,萧教授,我先敬您一杯。”
萧凯亦举起玻璃杯,与谭聪健的轻轻一碰。
西餐厅昏黄的灯光之下,画面短暂地定格,优雅矜贵的少年仿佛文艺复兴时期的一幅贵族肖像画。
……
此时的林灯并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已经传入了大文豪闻说的耳中。
准确地说,是她的姓氏。像林淑婉这样的旧式女子,闺名是不会轻易流传出去的。
这天中午吃过饭,林灯没有急着和林灼一起去忙布庄的事,而是先带着她去了一趟西式医院。
刚听说林灯打算带自己去医院的时候,林灼还不解地问她:“大姐姐,你生病了?”
林灯摇摇头道:“我是要带你去看医生的。”
林灼一头雾水地说:“我?我没有生病啊?”
“你不是想放脚吗?都裹了那么多年了,肯定裹出毛病来了,得让医生看看才行。”
林灼听了,便没有表示反对。
她的脚的确是很疼,就算是已经偷偷地放掉好一段时间了,路走多了还是会很酸痛。
到了医院,看诊的大夫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看起来温和儒雅。
林灯怕林灼不好意思,就一直陪在她的身边。
她本是不想去看妹妹畸形的脚的,怕自己忍不住心疼。可在看诊的时候,林灼没忍住疼,叫了两声,林灯便下意识地朝她疼痛的根源看了一眼。只这一眼,就让林灯的内心产生了极大的震撼——缠足实在是太可怕了!
林灼的脚趾几乎都是弯向脚心的,尤其是最小的那两根脚趾,都以极其不正常地姿态蜷缩在脚底,甚至粘连在一起,已经完全变形了。
踩着自己的脚指头走路……这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啊?
林灯只是想想,都觉得自己脚指头疼,连头皮都跟着发麻。
“你一定不能再穿不合脚的鞋子了。正好大小的鞋子也不要穿,要穿略大一些的。”帮林灼检查完双脚之后,医生这样嘱咐她说。
林灼点点头,神色晦暗不明。
回家的路上,林灯见妹妹情绪不高的样子,便安慰她说:“灼儿,别灰心,医生不是说你中间的那根脚趾恢复得不错吗?只要坚持下去,都会好起来的。”
“姐,我不是在担心这个,我是在为自己,为娘感到难过……”
林灯柔声问: “娘怎么了?”
林灼自嘲地笑道:“咱娘是什么样的人,你又不是不知道。若是被她知道了一个男人瞧了我的脚,还‘摸来摸去’的,她非得逼我嫁给人家医生不可。”
说起方氏,林灯昨天才跟方氏辩了一通,她如何不知道方氏让人头疼的地方?
可方氏是林灼的亲生母亲,这是无从改变的事实。林灯只能摸摸妹妹的头,宽慰道:“人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但我们可以选择自己想走的路。在婚姻大事上不用全听娘的,还要你自己拿主意才好,别像我这样……”
林灼本还沉浸在自己的伤感之中,听林灯这么说,她突然来了精神,一脸好奇地问道:“姐,你不喜欢大姐夫吗?看你出嫁前那期待的样子,我还以为你很喜欢大姐夫呢。”
林灯撇撇嘴道:“都多少年没见过了,说什么喜欢不喜欢的。反正嫁过去之后的那几天,我们相处得不怎么样。”
“喔……难怪呢。”林灼本以为姚启安婚后抛下姐姐一个人走了,姐姐会很伤心才对,谁知林灯却跟个没事儿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