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弦啪的一声被弹响了。
当初发现王美尸骨时庞牧就说过,战乱时期西北一带百姓多有往中原内地逃亡者,而朝廷下令收留的三座府城中,就有这广元府。
而王顺说高强一家是爷爷辈就来了……这一切会是巧合吗?
要知道,战争年代四处流窜的除了清白难民之外,可还有许多其他的身份。
另外,虽说老乡更容易被老乡吸引,但真要说起来,广元府内高强的老乡岂不是更多?更何况他从小跟家人走南闯北,见的人不计其数,为何偏偏一见离家千里之外的王美就非娶不可了?
说的不好听一点,王美既没有傲人的家世,也无过人姿容,还带着一个拖油瓶弟弟,莫非真是骨子里的能干打动了高强?
想到此处,晏骄问:“你姐姐嫁过去之后可曾帮高强料理事务?”
王顺点头,“姐姐十分能干,嫁人之前已经在我们那边盘下一个小铺面,一年下来也能有个百八十两入账,十分惹人眼红。后来嫁给高强,我又在外读书,姐姐便将铺面盘给别人。她嫁过去之后第二年便已独当一面,下头伙计们也十分钦佩敬重,高强放心在外操持,一年到头越发不着家了。”
说罢,又叹了口气,“因两人聚少离多,婚后四五年也没个孩儿傍身,不过高强和他爹娘在这上头倒还蛮通情达理,并不多话。”
庞牧又问:“那高强做些什么买卖?”
“贩粮食、马匹,外带牲口草料,”王顺道,“西北之地牧马之风甚浓,百姓大多知马懂马,且粮食稀缺,来了中原之后也大多都做此类营生。或是贩卖些中原常见的茶叶、瓷器并丝绸等物赚个差价。”
“不过想来也不是谁都能做的吧?”庞牧在边关长大,长与两边百姓打交道,对这些事情也算半个行家了。
“正是,”王顺点头,“商人重利,且两地民风不同,常有矛盾摩擦,被骗被排挤都是家常便饭。若是没有门路章程的,一准儿赔的血本无归。那高强祖孙三代都是做这个的,在常去的几个州府也算小有名气。”
庞牧便叫他将高强有生意往来的几个地方和常去的落脚点写下来,王顺也不含糊,当下工工整整的写了,还额外提供了几个人名。
“我跟着高强走了几回,且素日听姐姐闲谈时也常听到这几个人,不是高强的心腹便是最常往来的。”
他是个精细人,看出两位大人似乎也对高强颇有疑虑,故而分外尽心。
做完这些,王顺红肿的双目中透出几分恨意,“姐姐嫁过去之后便帮他操持事务,十分得用,可我冷眼瞧着,不过三年两载之后,两人情分也就淡了。后来我多了些见识,见这世道左不过财权二字,既然我读书无望,说不得豁出去也要弄些银钱来,好歹日后也能给姐姐撑腰。”
“姐姐一心想叫我读书科举,高强却更喜我同他买卖,又夸我有天分,隐隐透出要带我回北地贩马的意思。只我与他处不大来,且早年也曾见姐姐做营生,无需他指点,见姐姐生活安稳后便回中原自己单干,高强为此劝过许多次,更数次大发脾气,我也不理。谁知那年我外出走货,四个月后途经探望时,高强那厮竟说姐姐早就跟人跑了!”
他的声音突然大了许多,几乎要喷出血来,“我姐姐素来踏实本分,怎会做出那等事情?且我们姐弟俩素来无话不谈,我走时分明一点儿征兆也无,怎么就突然跟人跑了?”
王顺最后一次见到姐姐是在她死前四个月,也就是说,他并不大可能知道姐姐有孕。
高强纵然可恶,但若王美真有了后代,总是孤独一人的王顺好歹还有个血脉相连的小外甥……这件事情对已经备受打击的王顺而言,实在太过残忍了。
晏骄思虑再三,还是将这个消息告知。
不出所料,王顺整个人就疯了,仅存的半点克制和体面荡然无存,目眦尽裂嗷嗷叫着要杀了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