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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什么吃?
颈喉传来野兽的口中呼出的腥风让琴酒很快明白, 这个“吃”是标准的动词。
最普通的动词,不加任何隐喻的那种。
所有生物都会有的日常举动的那个“吃”。
琴酒以最快的反应咬碎了藏在牙齿里的特殊药剂。
体力在顷刻间得到了恢复。
猛然朝着旁边一滚。
饶是如此,他依旧丢了一条左臂。
强忍住剧烈的疼痛, 琴酒不管伤势, 直接直起身体, 把枪对准袭击他的“人”。
却看到一个衣着华丽的华裔男子, 身边一群奇装怪服的人。
其中最前面的那个脑袋上带着羊角的年轻人, 正在舔着嘴角像是品尝着什么意犹未尽的美味。
他看自己的眼神是红果果的食欲。
自己手中依旧很稳的枪,对于他们来说,就像是玩具一样, 毫无威慑力。
可野兽呢?
那一瞬间牙齿的撕咬感觉不是假的。他感受到擦过耳边的毛绒的触感不是假的。
缺失的左臂伤口, 也的确是猛兽撕咬的痕迹。
怎么回事?那只咬自己手臂的野兽呢?
“阿澈你动作好慢。”
“急什么,他能跑得了?”
“可伯爵着急啊。”
几个奇装异服的少男少女继续嘻嘻哈哈的说话。
他们包围着一个穿着中式旗袍的男子, 笑闹着说话。
七夕的月光并不明亮,仅凭借着这点月光,琴酒只能勉强的看清他们的衣着。
伯爵这一身足够显眼的繁花刺绣旗袍立刻让琴酒想起了BOSS给他的资料。
“您就是巫先生吗?我是受我家主人所托前来拜访您的, 并没有恶意。”
琴酒衡量了一下双方“实力”。
顾忌那不知道去哪儿的野兽。
于是痛快的把枪放下。
伯爵这边:…………
嗯, 怎么说呢, 他们是动物,他们的心思不如人类复杂,但是不代表他们是智障。
这个国家他们和伯爵来过好几回了。
虽然不禁枪,但是对于枪支管控超级严。
连本地黑帮火拼用的都是棒球棒和菜刀, 你拿着枪就代表绝对不是普通人。
如果抢是用来防身的,那么滚在旁边的行李箱里,传出的炸弹和毒药的气味是怎么回事。
阿澈懒得和琴酒废话,正想上前把剩余的部分吞了,伯爵微微抬手阻止了他。
“你的主人是谁?”
伯爵一问出来, 所有动物们就都懂了。
这里的主人大概率是伯爵的同族,那么就是自己人。
为自己人钓个鱼……
这个人不能吃。
阿澈也不差这一口,身为饕餮,他还是有点品味,吃起来还特别挑。
要不是挑嘴,当年也不会被伯爵勾到(常年吃素的成年男子鲜美身体),然后被警察当做食人魔逮捕。
就琴酒这口感……
怎么说呢,皮糙肉厚,烟酒不断,身体里还有一堆不知道什么组成的药物怪味。
可以说是……一点都不好吃。
若不是为了给伯爵撑个场子,他刚刚就不是意犹未尽的舔嘴角,而是直接呸呸两声。
琴酒自然不会就这么把组织最大的秘密给说出来。
刚刚还展示着持枪硬汉的风度分分钟娇弱给你看,
不过,辛苦了一晚上,又遭遇了那么多陷阱,还被咬掉了一只手。
琴酒如今的虚弱,完全是本色出演。哪怕有药剂撑着,他的身体也已经是相当的疲惫了。
“我的主人,拥有巨大的资源和难以想象的财富,他愿意供奉您这样的高贵的存在,我们是带着诚意来的。”
这句话也是实话。
乌丸莲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