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
“你想要的,我自会给你……袁芳尘,只要你替快雪找好医女。”他的背挺得很直,有股坚毅的味道。
明月辉也不戳破他,她心知这少年心思太过敏感,只有让他误会下去,他才能心安理得地去接受她的救助。
“我瞧我那侍女凉真便是个好的,你不若……”
“凉真?”话还没说话,便被司马沅打断了,“最初我只知她名叫凉灯,而快雪叫做梓宣。如今快雪早已对我敞开心扉,而她,自诩是我俩共同的友人,她还有什么信誉可言?”
明月辉摸了摸额头的汗,心想少年人别把话说这么死,总有一天还不是会把她当做心肝来搂。
“那你要我如何去给你找个医女?”
司马沅抿了抿嘴唇:“程家,程家那边蓄养了一个医女。”
原来他这般算计,不过是想让她去求程家要个医女。明月辉拊掌,是算计,却并不高明,透着股傻气。
也好,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人拔乎众祸必及之,此古今不变之理也 。
现在正是风雨飘摇的时节,他现在这样,才不会被豺狼虎豹吃了去。
想到此处,明月辉掀帘——
“你去哪里?”司马沅突然叫住她。
“替你请程家医女,怎么,还想我看你脱裤子啊?”明月辉眼角含存促狭的笑意。
“你——”那句不知廉耻还没骂出来——
“大夫,他的腿和脚伤口不少,好好给他清理清理。”
司马沅眨了眨眼睛,怔然当场,余光里女人背影翩然,只见她利索地戴上了斗笠,远去在了春意萧然的天光中。
……
“那小郎是带着一名成年女郎跟大部队一路南下的,路上两人没吃的,就由小郎东偷一家,西偷一处,给这女郎攒粮食。”
“今日是偷到了程家的马奴那处,被马奴集结了几个家丁给狠狠收拾了。”沈忌翘着二郎腿,兴致盎然地给明月辉摆谈道。
他现在是对明月辉又是好奇,又是崇敬。那样俊的身手,比起他阿父身边的十二暗卫也不遑多让。
“袁姐姐,那孩子到底跟你是何关系啊?”他靠过来,猫儿一样圆圆的眼睛看着明月辉,总算有了些孩子的情态。
“他可不是孩子,他今年十五,比你虚长两岁。”明月辉道。
“……”沈忌两只眼睛瞪得更大了,仿佛听到了什么让他三观崩塌的言论。毕竟那小猫崽一般的司马沅比他不知要矮小多少,这小少年呆愣当场,半天没反应过来,三观重塑是需要时间的。
“他和我的关系,并不是你看到的这样简单,但他确是我非常重要之人。”明月辉斟酌语句,“不过你也看到了,他心中牵挂着一个女郎。”
“而我,不得不替这个女郎续命。”虽然明月辉一想起那张立绘框,就本能地十分抗拒她。
”续命?那死崽子根本不让军医碰病女郎。”沈忌反应过来,气不打一处来。
“据他之言,程家那儿倒是有个医女。稚儿,你不是点了队兵去过程家马车那儿么,依你之见,咱们有几成把握借到那医女?”明月辉问。
“借?”沈忌手指一揩鼻子,两条长腿跳下马车,“本世子这辈子还没跟人借过东西!”
他当然没有借过,在他的字典里,要不就你乖乖自己上交,要不就撸起袖子自己抢。不过算他好心,每次抢之前,都会劝别人最好双手奉上。
当初在清河王封地居住的那些年,沈忌沈世子便是当地最大的纨绔,周围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后来稍大了点,清河王凯旋归家,发现孩子给养歪了,便提了孩子去戍守的并州历练历练。
没想到边境的风沙更练就了他与生俱来的霸气,敌人的热血更点燃了他骨子里的血性,他的乐趣早已不在于欺负当地宵小了,他更爱壮志渴饮敌酋的血肉。
程家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