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猜我喜不喜欢你呀?
这真是一个好猜的答案。
叶菲瑶三两步蹿上楼, 坐着电梯直接回家, 一回屋就把那只胖胖的大熊猫抱到床上, 然后把微烫的脸颊埋进软乎乎的熊猫里。
大熊猫年纪已经很大了, 在他们俩重逢的时候买下来的,到现在, 已经五岁了。
它似乎也看着小主人从小女孩儿长大长成少女模样,看着曾经没想过爱情故事的小姑娘现在被一击直球搞得内心波动,于是慷慨地借出自己的怀抱。
叶菲瑶抱着大熊猫, 也没换下裙子,直接滚在床上。
少女肤色白皙得通透,月光透过窗洒在她身上,衬得她那一丝红红得显眼。
喜欢……是吗?
以前她好像从来没有想过这个词汇。
她当然是喜欢小四哥哥的, 就像是喜欢妈妈,喜欢爸爸妈妈, 喜欢小舅舅,甚至说喜欢团团和小五弟弟,一样的喜欢。
她几乎拥有所有“女主角的美好品质”。她温柔善良, 坚强勇敢,认真执着,漂亮大方,天赋也过人, 她与人为善, 喜欢这个世界, 也喜欢所有对她好的人。
她当然喜欢展世铮, 也可以直爽地说喜欢。
只是,当展世铮把这一份单纯的喜欢,加上了一份“限定条件”,加上了“追求”这个词,那这个“喜欢”,就从轻飘飘变作沉甸甸了。
叶菲瑶也花了几天来整理心情。
她的人际关系其实很简单,她也不会去思考太过于复杂的东西。在各路同学都踊跃发展一段美好的青春恋爱的时候,身为学校名人的少女却温柔又坚决地拒绝了每一位向她表达喜欢的少年。
但是展世铮不一样。
以前是她从未想过,因为小四哥哥就是独一无二的小四哥哥。他们俩认识的时候,一个是从山村里逃出来的小豆丁,一个是被拐到山里的小豆丁,一起逃离那些恶人,一起因为没有父母而互相扶持。
然后分开,再重逢,四年里异国远距离也不间断地联系,还有更为亲近的这一年。
展世铮是独一份的,叶菲瑶亲近他,信任他,熟悉他,习惯他。
一旦她开始思考,她就会认清这一点。
然后发现,她说不出拒绝来。
她可以微笑着拒绝所有对她说喜欢的人,但是她做不到对展世铮说,我不喜欢你。
因为……她是喜欢的。
有些喜欢是狂风骤雨,如一道惊雷,让那种心情在心中登时爆发,落地生根;有的喜欢却如同春风细雨,润物无声,当她回头审视,发现有一棵小苗苗早就落在了她的心底,在不经意之间,就让这株苗苗坚韧地长做大树。
既然已经长成了树……那就让它再长做参天大树吧。
***
大熊猫还在床上躺着,叶菲瑶倒是平复了心情,翘着嘴角去卫生间洗漱。
刚洗过澡,叶亦文就上来敲门,喊她下楼去吃蛋挞——爸爸的爱心手艺。
这几年,别的不讲,叶亦文的烘焙手艺倒是日益见涨。他的满腔父爱都倾泻在甜甜的点心里了。
去年的时候记名叶菲瑶的房子还是空闲,少女两边家里住;今年她就已经开始脱离家长,住到了自己的房子里——虽然和爸妈家跟妈妈家都很近啦,时不时接到电话就直接过去。
在爸妈家,小姑娘有一套专用的粉红色系樱花餐具。上头摆着精致的蛋挞还有点小饼干,杯子里的奶茶散发着浓郁的香甜味道,诱人极了。
他们三个人一起坐在餐桌前,各自端着取代了咖啡的奶茶,父母望着一口一口吃得认真的女孩儿,心中充斥着别样的满足感。
叶亦文干咳一声:“瑶瑶,钱还够吗?你真的还要去川西那边?”
席柳叶也显得忧心忡忡:“妈妈陪你去好吗?我的团队有经验,我去也可以再拍一段纪录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