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这件事情感到骄傲。
“哇,那你们肯定很熟了。”孟正非常配合地说。其实他对两个小朋友之间的友谊并没有那么感兴趣,但他愿意做出小小的配合,让袁方能更加高兴些。
孟正其实是个暖男。他对陌生人都不乏善意。
袁方顿时觉得孟正非常有眼光,语带骄傲地说:“当、当然!”
袁方觉得光用言语已经无法表述他和沈独清有多熟了,他转身跑回了自己位置上,拿上了笔袋又跑回来,把笔袋放在孟正的面前,说:“你看我的笔袋,和沈独清的笔袋是一样的。”然后,他打开了笔袋,从中拿出了好几样文具,说:“喏,我的钢笔,和他常用的钢笔也是一样的,水笔也是,铅笔也是,透明胶也是,尺子也是……我逛了好多文具店,才把这些东西凑齐。”
孟正:“……”
厉害了,没想到袁方竟然是一个热衷于收集偶像同款的专业的小迷弟。
袁方数完了文具,又提起校服裤的裤脚,露出了脚上的鞋子,对孟正说:“这双球鞋,瞧见没,我就是瞧见沈独清买了,所以也买了。我、我买了两双!一双洗了,还能穿另一双。”聊到沈独清时,他脸上的怯弱好像消失不见了。
孟正心想,幸好只是一双鞋。像文具、鞋子这种东西,都是摆在明面上的,只要稍微细心点就能知道沈独清用的是什么款式,袁方有样学样也不算是侵犯隐私。如果袁方指着自己的内裤说,这也是沈独清同款哦,那就有些变态了。
“看得出来,你很喜欢沈独清啊。他在你们班上很受欢迎吧?”孟正问。
袁方抿了下嘴角。
其实沈独清在班上的人缘很一般。他有些高冷,总是来去匆匆,和班上的大多数同学都玩不到一块儿去。但袁方作为小迷弟,肯定不会说沈独清不合群啊,于是强行转移话题说:“他……那个,他很有正义感的。他以前救过我!”
那还是四年级的时候的事了。
袁方的个子有些矮,却又有些胖,不是健康的胖,而是虚胖的胖。他发育得慢,一直没有长开,长得软乎乎,性格还特别软,是那种很好欺负的类型。被班上同学欺负时,他一般不敢反抗,却会不由自主地红了眼睛,好像随时能哭出来一样。又因为他特别容易哭,男生们看他不顺眼,就更喜欢欺负他了。
有一次放学后,他留下来打扫卫生。等教室里的人走得差不多了,班上几个男生忽然把他逼到了卫生角,对他说一些难听的话。袁方差点就哭了,幸好沈独清有东西落在教室,回来取东西时撞见了这一幕。
沈独清皱着眉头说:“你们做什么!袁方,过来,我们一起回家。”
袁方抽了抽鼻子,赶紧用小碎步跑到沈独清面前。
也不知道沈独清后来对那几个总是欺负袁方的男生说了什么,自那以后,他们就再也没有欺负过袁方了。袁方的校园生活渐渐变得健康了起来。
所以袁方特别崇拜沈独清!
“沈独清是不是特别好?”袁方一脸期待地看着孟正。
“是!”孟正非常配合地点了点头。
袁方欢呼了一声,从笔袋里翻出一支新水笔,递给孟正,说:“来来来,这个牌子的笔好像是沈独清最喜欢的。我有好几支同样的笔,送你一支吧!”
“不用了……”
“用的用的!”袁方欢天喜地地把笔放在孟正的桌子上,然后像兔子似的逃回了自己的位置。
下午先考英语,考完英语后休息二十分钟,接着考语文。
考语文时,沈独清提早十分钟交卷,然后坐在花坛那边等着孟正。
孟正也是差不多时间交卷的,走到沈独清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等我?对了,我那考场有个圆脸男生,说是你同班同学,叫袁方。他好崇拜你啊!”
沈独清诧异地说:“崇拜我?没有吧?”他当然知道袁方了,